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长检刑二刑诉〔2019〕46号
被告人黄某某,男,1983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306811983********,汉族,大专文化,案发前系长沙**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户籍地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镇**村**队**号。因涉嫌诈骗罪,于2018年8月23日被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9经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被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黄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18年11月13日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于2018年12月25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及部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间,因部分证据不足,本院分别于2019年1月25日、2019年3月25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因案件重大、复杂,本院于2019年5月26日起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经依法审查查明:
长沙**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登记成立,登记住所为长沙市天心区**路**号**小区**、**栋**、**房,被告人黄某某是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总公司是北京**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总公司控制人是姜某某(另案处理)。**公司是河北**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的会员单位。2016年4月,黄某某被姜某某派至**公司任总经理,开展业务及管理团队。
**公司2016年4月至2016年12月从事邮票网上电子盘交易,代理平台为河北**公司,客户在平台的购票号段为30021。公司下设业务部18个、行政部、人事部、财务部等部门,业务部有业务经理1人及业务员10人左右。业务员根据公司的安排均虚构为“白富美”形象吸引被害人注意并添加被害人微信,然后与其聊工作、聊生活,聊股票,慢慢聊到有炒邮票的内幕消息,零风险、投资有高额回报,一步步诱使被害人对炒邮票感兴趣,并通过虚构的盈利图片和微信朋友圈获取被害人信任,吸引其在河北**公司平台上开户入金。在被害人开户之后,业务员将其推荐给所在部门的业务经理,业务经理则冒充邮票资深分析师向其推荐总公司指定的邮票。
实际上,**公司向被害人推荐的邮票价格均系被北京总公司后台人为操控,在被害人开户入金初期,会让其打新票中签稍许盈利,强化被害人的信任和投资欲望。当被害人投入大额资金后,被告人黄某某则将总公司指定的邮票告诉各业务经理,让业务经理推荐给被害人,此时的邮票价格已经被连续多日拉升至高位。被害人按业务经理的推荐买入后邮票价格连续跌停,业务经理则告知被害人在调整,后期会大幅反弹,资金可以安全出来,致被害人资金大幅亏损、未将所购邮票卖出。因诈骗案发,2016年12月30日,河北**公司邮票交易平台被迫停盘关闭,被害人平台内资金被冻结。
经提取河北**公司交易平台数据进行鉴定,2016年4月至2016年12月间,**公司共发展1222人投入资金在平台上购买邮票,其中1136人亏损,共亏损222902499.57元;86人盈利,共盈利850011.94元。**公司诈骗数额为222052487.63元。
被告人黄某某供述在**公司按客户持仓资金的2%左右提成,黄某某在**公司获利400余万元。
2018年8月17日,被告人黄某某在河北省涞水县“巴坊菌汤火锅”店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受案登记表、微信聊天记录截图、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等书证;2.证人胡某某的证言; 3.被害人杨某某、何某某的陈述;4.被告人黄某某的供述与辩解;5.同案犯张某某、肖某某、谭某某、赵某某等8人的供述与辩解;6.辨认笔录;7.鉴定意见;8.电子数据、视听资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某某与他人构成共同犯罪,黄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周彩霞
2019年5月29日
附:1.被告人黄某某现羁押于长沙市第一看守所;
2.侦查案卷9册(含鉴定意见2册);
3.光盘4张,移动硬盘1个。
4.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于2018年8月21日从黄某某处扣押宝马牌小汽车1辆、保时捷牌卡宴越野车1辆;于2018年8月22日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涿州**街证券营业部胡某某2603****账户中北京城建3000股、三汇购物2500股、凯撒旅游22000股、雪莱特2000股及资金1887.99元人民币全部冻结。
5.本案被害人名单及损失数额:见湖南铭鑫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附件一:证据光盘,附件二:“长沙**商贸有限公司”账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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