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靖检公诉刑诉〔2018〕94号
被告人黄某某,男,196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606211964********,汉族,中专文化,江西省贵溪市人,家住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路**号**栋702户。因涉嫌贪污罪于2018年1月24日被本院提起公诉(未判决)。
本案由江西省丰城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黄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8年4月11日向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4月20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8年5月18日补查重报。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6月15日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以丰检公诉刑诉[2018]第304号起诉书于2018年6月27日提起公诉,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15日退卷。因改变管辖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8月3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8年9月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丰城市某某某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16724048414,注册号360981210001642,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江西省丰城市丰源工业园,注册资本100万元。成立日期2008年3月11日,经营范围机电设备检修、安装;机电设备、钢材贸易;蒸汽资源管理及销售。投资人:2008年3月7日,黄某某认缴60万元,占60%;江西省丰城市某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认缴40万元,占40%。
江西某某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杨某某(另案处理)以套出钱给公司员工发福利为由,请求黄某某以丰城市某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为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黄某某安排,丰城市某某某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30日向江西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虚开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编号从00194012至00194020,金额1000968.49元,其中税款额145439.87元。并与江西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签订虚假的劳务合同作为附件。
经丰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认证,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税务机关全部抵扣。
丰城市某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娄某某(另案处理)以套出钱给公司员工发福利为由,请求黄某某以丰城市某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为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黄某某安排,丰城市某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份,金额480500元,其中税额69813.24元。丰城市某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均与丰城市某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相应的虚假劳务合同作为附件。
分别于2012年11月27日向丰城市某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虚开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2012年11月27日,编号NO:01704226,金额116000元,其中税额16854.70元;编号NO:01704227,金额22000元,其中税额3196.58元。
于2013年11月21日向丰城市某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虚开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编号NO:01526824,金额106000元,其中税额15401.71元。
于2014年11月12日向丰城市某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虚开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编号NO:00928976,金额80000元,其中税额11623.93元;编号NO:00928977,金额13500元,其中税额1961.54元。于2014年11月28日向丰城市某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虚开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编号NO:00928979,金额58000元,其中税额8427.35元。
于2015年12月4日,向丰城市某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虚开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编号NO:00312795,金额36000元,其中税额5230.77元;编号NO:00312796,金额49000元,其中税额7119.68元。
以上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税务机关抵扣。
丰城市某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黄某某按发票金额的3%向江西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和丰城市某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收取管理费39786.37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税务认证材料、1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书证;2.证人杨某某、娄某某、喻某某的证言;3.被告人黄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丰城市某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名义为他人虚开1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1481468.49元,其中税款215256.11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某某犯贪污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靖安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李先华
2018年9月27日
附:
1.被告人黄某某现羁押于靖安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四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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