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渝璧检刑诉〔2020〕489号
被告人黄某某,男,1980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02321980********,汉族,初中文化,住重庆市璧山区**路**号**栋**单元**。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5月20日被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6月10日被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年11月10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被告人龚某甲,女,1983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02321983********,汉族,高中文化,住重庆市璧山区**路**号**栋**单元**。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5月20日被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6月10日被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年11月10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被告人刘某某,女,198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003811984********,汉族,大专文化,住重庆市璧山区**街道**道**号**幢**单元**。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6月1日被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年11月10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本案由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黄某某、龚某甲、刘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11月9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11月10日已告知各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于2020年11月25日、30日已告知各被告人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均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从2019年5月开始至2020年5月期间,被告人黄某某、龚某甲、刘某某三人共谋,利用“熊猫麻将”手机游戏软件和“闲聊”、“默往”手机聊天软件,开设网络赌场,邀约、组织赌客以麻将“换三张”、扑克“跑得快”的方式进行网络赌博,以每场赌局收取4元、5元、6元不等的房费抽头渔利。同时约定,黄某某、龚某甲共同分得赌场收益的50%,刘某某个人分得赌场收益的50%。
黄某某、龚某甲、刘某某三人作为上述网络赌场的管理者,共同参与赌博群的日常管理、发展赌客、制定赌场规则等工作,此外,黄某某还要负责管理赌场的日常事务;龚某甲负责购买房卡、战绩图等赌博道具,并与刘某某对账;刘某某负责收取赌场房费以及赌场账目管理。
从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期间,黄某某、龚某甲、刘某某三人利用开设的上述网络赌场,组织他人进行网络赌博,共计抽头渔利930142元。
2020年5月19日,公安机关在重庆市璧山区**路**号**栋**单元**将黄某某、龚某甲抓获;2020年6月1日,刘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黄某某、龚某甲、刘某某均能如实供述自己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
2020年6月9日,龚某甲向公安机关主动退缴违法所得65000元;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24日,刘某某分别向公安机关主动退缴违法所得32700元、500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信息、抓获经过、情况说明、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书证;
2.证人邓某某、王某甲、胡某某、何某某、程某某、陈某某、王某乙、沈某某、龚某乙、周某某的证言;
3.被告人黄某某、龚某甲、刘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4.辨认人员笔录、搜查、扣押笔录等;
5.相关电子数据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黄某某、龚某甲、刘某某均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龚某甲、刘某某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为载体,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形成网上赌场,并以此抽头渔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某某、龚某甲、刘某某均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鉴于刘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黄某某、龚某甲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建议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被告人龚某甲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官 淦沛
2020年12月1日
附件:1.被告人黄某某现取保候审在家,电话1398396****;龚某甲现取保候审在家,电话1363773****;
刘某某现取保候审在家,电话1592356****。
2.案卷材料和证据三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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