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汝检一部刑诉〔2020〕61号
被告人黄某某,男,1970年**月**日出生,安徽省宿州市萧县人,居民身份证号码3422221970********,汉族,高中文化,现住安徽省合肥市**区**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1月16日被汝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12月24日被汝南县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蔡某某,男,1987年**月**日出生,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人,居民身份证号码3411821987********,汉族,初中文化,现住安徽省明光市**镇**村**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1月16日被汝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12月24日被汝南县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徐某某,男性,1975年**月**日出生,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人,居民身份证号码3411271975********,汉族,高中文化,现住安徽省明光市**路**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1月16日被汝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12月24日被汝南县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驻马店市汝南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黄某某、蔡某某、徐某某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2月2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2月24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19年10月21日,陈某某等人在驻马店市正阳县一处空地组织约三十人开设赌场,以用骨牌“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水获取暴利,被告人黄某某、蔡某某、徐某某等人携带巨额赌资,与陈某某等人共同制定有利于自己营利的赌场规矩并在赌场坐庄推长锅,推锅时长三个小时,赌资数十万元,抽水数额巨大。
2、2019年10月22日,陈某某等人在驻马店市正阳县一处空地组织约三十人开设赌场,以用骨牌“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水获取暴利,被告人黄某某、蔡某某、徐某某等人携带巨额赌资,与陈某某等人共同制定有利于自己营利的赌场规矩并在赌场坐庄推长锅,推锅时长三个小时,赌资数十万元,抽水数额巨大。
3、2019年10月23日,陈某某等人在驻马店市正阳县野外一处空地组织约三十人开设赌场,以用骨牌“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水获取暴利,被告人黄某某、蔡某某、徐某某等人携带巨额赌资,与陈某某等人共同制定有利于自己营利的赌场规矩并在賭场坐庄推长锅,推锅时长三个小时,赌资数十万元,抽水数额巨大。
4、2019年10月24日,陈某某等人在驻马店市正阳县一个村庄的一处房屋内组织约三十人开设赌场,以用骨牌“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水获取暴利,被告人黄某某、蔡某某、徐某某等人携带巨额赌资,与陈某某等人共同制定有利于自己营利的赌场规矩并在赌场坐庄推长锅,推锅时长三个小时,赌资数十万元,抽水数额巨大。
5、2019年10月25日,周某某等人在驻马店市正阳县一村庄住户屋后组织多人开设赌场,以用骨牌“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水非法获取暴利,被告人黄某某、蔡某某、徐某某等人携带巨额赌资,与周某某等人共同制定有利于自己营利的赌场规矩并在赌场坐庄推长锅,推锅时长三个小时,赌资数十万元,抽水数额巨大。
6、2019年10月26日,周某某等人在驻马店市正阳县高架桥下附近的一处野地组织多人开设赌场,以用骨牌“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水非法获取暴利,被告人黄某某、蔡某某、徐某某等人携带巨额赌资,与周某某等人共同制定有利于自己营利的赌场规矩并在赌场坐庄推长锅,推锅时长三个小时,赌资数十万元,抽水数额巨大。
7、2019年10月27日,周某某等人在驻马店市正阳县高架桥下附近的一处野地组织多人开设赌场,以用骨牌“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水非法获取暴利,被告人黄某某、蔡某某、徐某某等人携带巨额赌资,与周某某等人共同制定有利于自己营利的赌场规矩并在赌场坐庄推长锅,推锅时长三个小时,赌资数十万元,抽水数额巨大。
8、2019年10月28日,周某某等人在驻马店市正阳县高架桥下附近的一处野地组织多人开设赌场,以用骨牌“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水非法获取暴利,被告人黄某某、蔡某某、徐某某等人携带巨额赌资,与周某某等人共同制定有利于自己营利的赌场规矩并在赌场坐庄推长锅,推锅时长三个小时,赌资数十万元,抽水数额巨大。
9、2019年10月29日,周某某等人在驻马店市正阳县高架桥下附近的一处野地组织多人开设赌场,以用骨牌“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并抽水获取暴利,被告人黄某某、蔡某某、徐某某等人携带巨额赌资,与周某某等人共同制定有利于自己营利的赌场规矩并在赌场坐庄推长锅,推锅时长三个小时,赌资数十万元,抽水数额巨大。
10、2019年10月30日,周某某等人在驻马店市正阳县的高架桥下的一处桥洞组织多人开设赌场,以用骨牌“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水非法获取暴利,被告人黄某某、蔡某某、徐某某等人携带巨额赌资,与周某某等人共同制定有利于自己营利的赌场规矩并在赌场坐坐庄推长锅,推锅时长三个小时,赌资数十万元,抽水数额巨大。
11、2019年10月31日,周某某等人在驻马店市正阳县的野地里组织多人开设赌场,以用骨牌“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水非法获取暴利,被告人黄某某、蔡某某、徐某某等人携带巨额赌资,与周某某等人共同制定有利于自己营利的赌场规矩并在赌场坐坐庄推长锅,推锅时长三个小时,赌资数十万元,抽水数额巨大。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户籍证明、前科证明等;
2.证人证言;
3.被告人黄某某、蔡某某、徐某某三人的供述与辩解;
4.视听资料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蔡某某、徐某某携带巨额赌资伙同陈某某、周某某等人开设赌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汝南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舒心忠
2020年3月24日
附:
1.被告人黄某某、蔡某某、徐某某现羁押于汝南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七册,光盘三张;
3.证人、鉴定人名单一份;
4.量刑建议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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