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京检一部刑诉〔2019〕75号
被告人高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082119********,汉族,大专文化,*****有限公司销售员,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住京山市**镇**栋*单元**。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8年8月20日被京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0日被京山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李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082119********,汉族,大专文化,京山市****厂员工,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住京山市**镇*****。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8年8月20日被京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0日被京山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京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高某某、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9月1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8月1日,被告人高某某、李某某由于在参与网络赌博期间输了钱,二人便欲接手陈某某、胡某某(均已判刑)继续经营“超级群主群”微信群,组织网络赌博。高某某出资1万元作为运作资金,李某某负责日常管理。2018年8月2日,高某某花费100元钱在“玩呗”APP购买了1000张房卡并注册了亲友圈,李某某建立了“超级群主群”微信群,从以前陈某某、胡某某经营的“超级群主群”拉进100多人,组织人员参与打京山麻将赌博。2018年8月4日,陈某某得知高某某、李某某仍在经营“超级群主群”,因害怕公安机关查处,便让高某某、李某某把“超级群主群”解散并于当日重新建立“战狼201033”微信群,将以前的玩家拉进该微信群,继续组织人员参与打京山麻将赌博。2018年8月6日,高某某、李某某、陈某某、胡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高某某、李某某组织网络赌博期间,参与赌博人数超过120人。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到案经过、户籍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扣押清单、聊天及转账手机照片截图、李某某支付宝、微信交易明细;2.证人陈某甲、卢某某、张某某、廖某某、蔡某某、周某某、肖某某、袁某某、张某甲、范某某、吴某某、周某甲、胡某甲、廖某甲、何某某、易某某、高某某、张某乙、郝某某、宋某某、陈某某、胡某某的证言笔录;3.被告人高某某、李某某的供述与辩解;4.电子证据检查笔录含光盘2份;5.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光盘3张。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高某某、李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某、李某某利用网络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高某某、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均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王怡
2019年12月11日
附:
1.被告人高某某(158********)、李某某(182********)均取保候审在家。
2.案卷材料4册随案移送。
3.《认罪认罚具结书》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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