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海某某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甬海检刑诉〔2020〕238号
被告人高玉利,男,196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708111967********,汉族,初中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街道办事处**村**路**号。因本案于2019年9月7日被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刑事拘留,同月28日变更为取保候审,于2020年9月28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被告人张雁旋,女,1994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52811994********,汉族,大专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普宁市**镇**村**号。因本案于2019年9月7日被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取保候审,于2020年9月7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本案由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高玉利、张雁旋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9月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9月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3月,黄某甲、柳某某(均已被判刑)及李某甲、陈某甲(另案处理)等人注册成立广州领域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广州领域”),至2019年3月公司更名为中欧(广州)艺术传媒有限公司,后李某甲等人退出股份,谭某某、陈某乙(均已被判刑)入股;公司以黄某甲、柳某某、谭某某和陈某乙为公司股东,柳某某担任法人代表,陈某乙兼市场一部总监,柳某某兼市场二部总监。公司雇佣叶某某、李某乙、谢某某(均已被判刑)等人为市场部总监、总监助理,雇佣陈某丙、陈某丁、关某某、邓某某(均已被判刑)及黄某乙、袁某某、黄某丙、柯某某(均另案起诉)等人为业务员,被告人高玉利及贾某某(另案处理)为鉴定师,被告人张雁璇任公司财务。公司以虚构参加国内外藏品拍卖活动,高价帮助顾客拍卖藏品为诱饵,通过百度、公司网页渠道收集客户信息资料,并通过对业务员的培训,统一制作话术单的套路,由业务员联系相关客户。业务员夸大公司的实力、虚构公司的拍卖服务,隐瞒相关事实真相,将持有藏品的客户诱骗至该公司内,或者让客户拍照、邮寄藏品等方式,向公司缴纳300 元或500 元的鉴定费,再由公司雇用的鉴定师,对客户手里的藏品不论好坏均“鉴定”为有价值的藏品,配合公司业务员骗取客户的信任。再由公司市场部总监或者公司高管对客户作进一步沟通,虚假抬高客户藏品的价值,迎合客户心理,建议客户委托该公司进行推广拍卖,并签订合同,骗取高额的推广费用。截止2019年9月6日案发,共骗取蒲某某、沈某某、王某甲等50 余人共计人民币99万余元。
被告人高玉利于2019年5月份至中欧(广州)艺术传媒有限公司任鉴定师,在明知中欧(广州)艺术传媒有限公司存在诈骗事实且自知没有鉴定资质的情况下,仍就职于该公司任“鉴定师”,在谭某某等人的指使下,对客户手里的藏品不论好坏均“鉴定”为有价值的藏品,配合公司业务员骗取客户的信任,其共参与诈骗金额为60余万元,并从中非法获利3万元。
被告人张雁璇于2019年3月份至中欧(广州)艺术传媒有限公司任公司财务,负责收取客户交纳的推广费、统计业务员业绩、合同保管等工作,在明知中欧(广州)艺术传媒有限公司存在诈骗事实的情况下,仍在该公司担任财务工作人员,其参与诈骗金额为80余万元,并从中非法获利2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高玉利、张雁旋分别退赔了3万元、2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银行交易明细、VR技术推广协议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扣押决定书、抓获经过、情况说明、收据、藏品信息、暂扣款票据等;
2.被害人陈述:被害人计某某、窦某某、宋某某、王某乙、余某某、张某甲等53 人陈述;
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高玉利、张雁旋及同案人员陈某戊、张某乙、丘某某、黄某甲、柳某某、陈某乙、谭某某等人的供述与辩解。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高玉利、张雁旋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高玉利、张雁旋与人合伙,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高玉利、张雁旋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高玉利、张雁旋均起辅助或次要作用,是从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应当减轻处罚。建议分别判处被告人高玉利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张雁旋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宁波市海某某人民法院
检察官:洪光彩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
1.被告人高玉利、张雁旋现均被取保候审在其居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六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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