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某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徐检诉刑诉〔2019〕428号
被告人骆某某,男,198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08251980********,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湛江市徐某某,因涉嫌盗窃罪,经徐某某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1月22日被徐某某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经徐某某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2月21日被徐某某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祝某甲,男,1982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08251982********,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湛江市徐某某,住广东省湛江市徐某某**乡**村**号,因涉嫌盗窃罪,经徐某某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2月16日被徐某某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经徐某某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3月20日被徐某某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祝某乙,男,198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08251980********,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湛江市徐某某,住广东省湛江市徐某某**乡**村**号,因涉嫌盗窃罪,经徐某某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3月13日被徐某某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经徐某某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3月20日被徐某某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徐某某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骆某某、朱某某、祝某乙涉嫌盗窃罪,于2019年4月2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4月22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019年4月22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6月5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6月28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8月12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9月9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5月23日、2019年7月29日、2019年10月10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骆某某、祝某甲、祝某乙等人获悉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在徐某某辖区各个乡村全面普及安装通信光纤,而原有安装的通信电缆正处于更新回收阶段。因此被告人骆某某、祝某甲等人起了贪念,每人凑了6000元购买了一辆白色五十铃货车和蓝白色**工作服后,开始盗窃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安装在徐某某下桥、五里、城北等乡镇辖区内各个村庄的通信电缆,并将盗窃的电缆内的铜线抽离后出售给废旧收购站,从中获利。
一、2018年12月份的某一天11时许,被告人骆某某、祝某甲伙同龙某某(另案处理)三人驾驶白色五十铃货车来到徐某某南山镇南坡村路段盗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徐某某分公司架设在该处的五根电线杆的通信光缆(据**部门证实,该被盗电缆线为:50对电缆线约150米,型号:HYA502×0.5,单价7.87元/米,直接经济损失1180.5元。经徐某某价格认证中心对以上被盗的通信光缆进行价格认定,值款1320元),尔后运回被告人祝某甲的家宅院子里抽离后,将剥出来的铜线和胶皮运到徐某某徐城街道后市武馆后的废旧收购站,以铜线15.5元/斤、胶皮0.6元/斤的价格进行出售,得款1500元。除了吃饭、加油等费用外,被告人骆某某、祝某甲、龙某某每人分得赃款400多元。
二、2019年1月初的某一天上午10时许,被告人骆某某、祝某甲伙同龙某某三人驾驶白色五十铃货车来到徐某某城北乡文丰园村盗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徐某某分公司架设在该处的通信光缆七、八百米(据**部门证实,该被盗电缆线为:150对电缆线约163米,型号:HYA150×2×0.5,单价24.68元/米,直接经济损失4022.84元:100对电缆线约557米,型号:HYA100×2×0.5,单价22.18元/米,直接经济损失12354. 26元;50对电缆线约409米,型号:HYA50X2×0.5,单价11.96元/米,直接经济损失4891.64元;20对电缆线约97米,型号:HYA20X2×0.5,单价5.4元/米,直接经济损失523.8元,以上共计损失21792.54元。经徐某某价格认证中心对以上被盗的通信光缆进行价格认定,值款6100元),然后运回被告人祝某甲的家宅院子里抽离后,将剥出来的铜线和胶皮,以铜线15.5元/斤、胶皮0.6元/斤的价格出售,得款1900多元,除了吃饭、加油等费用外,被告人骆某某、祝某甲、龙某某每人分得赃款500多元。
三、2019年1月10日左右的一天上午1时许,被告人骆某某、祝某甲、龙某某三人驾驶自色五十铃货车来到徐某某下桥镇新沟村和割园村盗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徐某某分公司架设在该处的通信光缆批(据**部门证实,1、新沟村被盗电缆为:50对电缆线约27米,型号HYA50×2×0.5,单价16.17元/米,直接经济损失436.59元;20对电缆线约572米,型号:HYMA20×2×0.5,单价7.57元/米,直接经济损失433004元:10对电缆线约93米,型号:HIYA10×2×0.5,单价4.56元/米,直接经济损失424.08元。共计损失5190.71元。经徐某某价格认证中心对以上被盗的通信光缆进行价格认定,值款1452元。2、割园村被盗电缆为:20对电缆线约320米,型号:HYA20×2×0.5,单价7.57元/米,直接经济损失24224元。经徐某某价格认证中心对以上被盗的通信光缆进行价格认定,值款678元),然后运回祝某甲的家宅院子里抽离后,将剥出来的铜线和胶皮运到废旧收购站,以铜线15.5元/斤、胶皮0.6元/斤的价格出售,得款5500多元,除了吃饭、加油等费用外,被告人骆某某、祝某甲、龙某某每人分得赃款1200多元。
四、2019年1月10日左右的一天(也就是第三次盗窃后的第二天)上午10时许,被告人骆某某、祝某甲、龙某某三人驾驶白色五十铃货车窜到徐某某下桥镇信桥管区糖寮村、那永村、湾仔村盗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徐某某分公司架设在该处的电缆线一批(据**部门证实, 1、糖寮村被盗电缆为:30对电缆线约622米,型号:HYMA30×2×0.5,单价10.63元/米,直接经济损失6611.86元;20对电缆线约85米,型号:HYA20×2×0.5,单价7.57元/米,直接经济损失643.45元:10对电缆线约181米,型号:HYA10×2×0.5,单价4.56元/米,直接经济损失825.36元。以上共计损失8080.67元。经徐某某价格认证中心对以上被盗的通信光缆进行价格认定,值款2262元。2、那永村被盗电缆为:30对电缆线约369米,型号:HYA30×2×0.5,单价10.63元/米,直接经济损失392247元;20对电缆线约435米,型号:HYA20×2×0.5,单价7.57元/米,直接经济损失3292.95元;以上共计损失7215.42元。经徐某某价格认证中心对以上被盗的通信光缆进行价格认定,值款2020元。3、湾仔村被盗电缆为:50对电缆线约291米,型号:HYA50×2×0.5,单价16.17元/米直接经济损失4705.47元:30对电缆线约283米,型号:HYA30×2×0.5,单价10.63元/米,直接经济损失30029元:20对电缆线约243米,型号: HYA20×2×0.5,单价7.57元/米,直接经济损失1839.51元:以上共计损失9553.27元。经徐某某价格认证中心对以上被盗的通信光缆进行价格认定,值款2674元。),然后运回被告人祝某甲的家宅院子里抽离后,将剥出来的铜线和胶皮运到废旧收购站,以铜线15.5元/斤、胶皮0.6元/斤的价出售,得款8500元,除了吃饭、加油等费用外,被告人骆某某、祝某甲、龙某某每人分得赃款2700多元。
五、2019年1月20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骆某某、祝某甲、龙某某三人驾驶白色五十铃货车来到徐某某下桥镇高田村盗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徐某某分公司架设在该处的通信光缆一批,然后运回被告人祝某甲的家宅院子里抽离后,将剥出来的铜线和胶皮运到废旧收购站,以铜线15.5元/斤、胶皮0.6元/斤的价格出售,得款7700元,除了吃饭、加油等费用外,被告人骆某某、祝某甲、龙某某每人分得赃款2300多元。
六、被告人骆某某、祝某甲和龙某某多次将盗窃来的电缆线运回徐某某城北乡祝宅寮村祝某甲的家宅剥皮的过程中,被被告人祝某乙发现,遂要求一起去盗窃。在得到被告人骆某某等人的同意后,于2019年1月21日10时许,被告人骆某某、祝某甲、祝某乙伙同龙某某四人驾驶白色五十铃货车来到徐某某下桥镇高田村到边胆村带的村庄进行盗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徐某某分公司所架设的通信光缆,随后在下桥镇边胆村村前继续作案过程当中被群众发现。群众当场抓获了被告人骆某某,并缴获其作案用的白色五十铃货车一辆,在该货车搜获出登杆器、钳、竹梯等作案工具一批及被盗割的1212米通信光缆(其中10对电缆线60米,型号:HYA10×2×0.5,20对电缆线518米,型号:HYA20×2×0.5,30对电缆线约571米,型号:HYA30×2×0.5,50对电缆线约63米,型号:HYA50×2×0.5。经徐某某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认定,认定价格为3081元)。据**部门证实(含1月20日**村电缆线损失在内):1、在高田村被盗情况:50对电缆被盗约1313米,电缆型号:HYA502×0.5,单价7.87元/米,直接经济损失1033331元:30对电缆被盗约3600米,电缆型号:HYA30×2×0.5,单价5.29元/米,直接经济损失19044元;20对电缆被盗约1315米,电缆型号:HYA20×2×0.5,单价3.75元/米,直接经済损失4931.25元;10对电缆被盗约106米,电缆型号:HYA10×20.5,单价2.39元/米,直接经济损失253.34元:共计损失34561.9元。
2、边胆村、五一农场2队被盗情况:50对电缆被盗约173米,电缆型号:HYA50×2×0.5,单价7.87元/米,直接经济损失1361.51元:30对电缆被盗约908米,电缆型号:HYA30×2×0.5,单价5.29元/米,直接经济损失480332元:20对电缆被盗约940米,电缆型号:HYA20×2×0.5,单价3.75元/米,直接经济损失3525元;10对电缆被盗约244米,电缆型号:HYA10×2×0.5,单价2.39元/米,直接经济损失583.16元;共计损失10272.99元。3、迈政村被盗情:50对电缆被盗约198米,电缆型号:HYA50×2×0.5,单价7.87元/米,直接经济损失158.26元:30对电缆被盗约190米,电缆型号:HYA30×2×0.5,单价5.29元/米,直接经济损失1005.1元:20对电缆被盗约376米,电缆型号:HYA20×2×0.5,单价3.75元/米,直接经济损失1410兀;共计损失3973.36元。 4、高田村至响水村被盗情况:30对电缆被盗约647米,电缆型号:HYA30×2×0.5,单价5.29元/米,直接经済损失3422.63元;20对电缆被盗约231米,电缆型号:HYA20X2×0.5,单价3.75元/米,直接经济损失866.25元;共计损失4288.88元。以上总共损失53097.13元。
经鉴定,2019年1月20 日和21日在徐某某下桥镇、高田村、边胆村、响水村、迈进村、五一农场2 队周围被盗的通信电缆(型号为HAY50x2x0.5的50对电缆1684米、型号为HAY30><2x0.5的30对电缆5345米、型号为HAY2Qx2><0.5的20对电缆2862米、型号为HAY10x2xQ.5的10对电缆350米)值款共计29203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扣押在案的电缆;2.书证:到案经过、证明材料等:3.证人证言:证人陈某某、李某某等人的证言:4.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黄某某、吴某某的陈述;5.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骆某某、祝某乙、祝某甲的供述与辩解;6.鉴定意见:价格认定结论书;7.指认笔录、照片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骆某某、祝某乙、祝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的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徐某某人民法院
检察员:陈华巍
2019年10月22日
附:
1.被告人现均被羁押在徐某某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六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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