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书
本案由霸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马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18年8月2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8年8月21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018年8月21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8年9月12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8年9月25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8年10月23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5年10月17日,被告人马某某谎称在其农耕地中有两座坟头,骗取霸州市****家具有限公司在辛章办事处策城三村征地赔偿款3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相关书证;2.证人丁某某、张某某、胡某某、王某某等人的证言;3.被害公司法人代表汤某某的陈述;4.被告人马某某的供述与辩解;5.视听资料:公安机关对马某某的讯问录像。
本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虚构事实骗取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检察员:赵广辉
附:
1.被告人马某某现羁押于霸州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1册。
3.证人名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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