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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陈某甲诈骗案)_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0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台黄检第一刑诉〔2020〕2434号 

被告人陈某甲,绰号“某某”,男,1970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326031970********,汉族,初中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住黄岩区**街道**村**号。因本案于2019年9月12日被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1日转取保候审。

本案由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甲等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4月3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告知其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20年5月29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于2020年6月29日补查重报。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5年开始,台州市黄岩区**街道**村因涉及重点工程,陆续进行拆迁安置。2017年,为了增加户内人口数多拿拆迁补偿,被告人陈某甲伙同其母亲章某某、弟弟陈某乙与张某甲、张某乙父子(均另案处理)进行协商并签订婚姻协议书,约定张某甲与章某某办理结婚登记并将户口迁至章某某位于黄岩区**街道**村的户中。张某甲履约后从被告人处获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3万元(以下币种皆为人民币)。事实上,婚后张某甲与章某某并未共同生活。2018年10月,被告人陈某甲又自行书写证明,并通过马某某(另案处理)加盖伪造的“黄岩区**街道土地管理所”和“黄岩区**街道**村村民委员会”公章,后将该虚假证明作为材料递交,并与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签订了《**综合整治工程农民住宅拆迁套式安置补偿协议》。该协议中张某甲被计为可安置人口,协议确认安置人口数3人,安置限额指标共225平方米,安置房共计贰套,即C型壹套(90-110平方米)、D型壹套(110-130平方米)。该安置套房为期房,安置地点为**安置区,尚未进行分配。2019年8月,台州市审计局发现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19年9月12日,被告人陈某甲经公安电话通知后自行到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刑侦大队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同年12月31日,被告人陈某甲签订补充协议退出75平方米的套式安置指标,补充协议确认安置人口数2人,安置限额指标共150平方米,安置房共计贰套,即A型壹套(50-70平方米)、C型壹套(90-110平方米)。2020年8月24日,公安机关从张某甲处扣押了其退还的现金3万元。

另查明,涉案片区集体土地市场化安置房屋补偿均价为6500元/平方米,被告人陈某甲已退出的75平方米的套式住宅安置指标应付结算款为1050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户籍证明、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及相关材料、东区建设指挥部关于**区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复印件、**综合整治工程农民住宅拆迁套式安置补偿协议复印件、补充协议说明、证明、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及相关材料、婚姻协议书、情况说明、台州市审计局移送案件材料、黄政办发〔2016〕101号黄岩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等;

2.证人证言:证人周某某、陈某丙、徐某某、迟某某的证言及公安民警出具的到案经过;

3.被告人陈某甲及另案处理人员陈某乙、章某某、张某甲、张某乙等的供述和辩解;

4.鉴定意见:文件检验鉴定书、价格认定委托不予受理通知书;

5.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扣押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刑事辨认笔录及照片;

6.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补充材料光盘壹张。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陈某甲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甲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陈某甲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陈某甲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陈倩茹

2020年8月28日 

附件:

1.被告人陈某甲(联系电话:137********)现取保候审在家。

2.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4.《量刑建议书》一份

5.涉案扣押的现金人民币叁万元现保管于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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