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陈某甲、陈某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_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0

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德开检部一刑诉〔2020〕72号

被告人陈某甲,男,196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502111965********,汉族,初中肄业,无业,户籍所在地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村**号,住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小区**号**室。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于2019年11月5日被德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9年12月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德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陈某乙,男,199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506231993********,汉族,中专文化,中共党员,无业,户籍所在地和现住址均为福建省漳浦县**镇**村**号。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于2019年11月2日被德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9年12月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德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德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0年2月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2月1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20年3月22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于2020年3月7日、5月22日分别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8月2日,被害人张某某在名为“小太阳”的微信好友推荐下下载“FXSOL”投资平台软件并注册,8月5日向该平台客服提供的银行卡尾号7622账户内充值15000元开始操作,赔钱后添加导师QQ并再次充值43700元在该导师指导下继续操作,至8月9日被害人张某某提现时显示失败,后按照该平台客服要求先后向其提供的账户内充值14300元缴纳保证金、43000元提升信用分,在对方再次要求其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发现被骗。2019年8月15日,被害人张某某向平台客服提供的账号充值的43000元经过多个账户流转,其中的40000元最终流入被告人陈某甲尾号5613银行卡内被其提现后交于陈某丙(另案处理)。

2019年8月2日,被害人李某甲在名为“pifh”的微信好友推荐下下载“FXSOL”的投资软件平台并注册账号,先后向该平台客服提供的尾号7622账户内转账三次共30000元用于投资操作,盈利后欲提现时被要求缴纳保证金。被害人李某甲让妻子李某乙重新注册账号充值操作,盈利提现时被要求缴税,被害人李某甲缴税后仍未提现成功。2019年8月30日,被害人李某甲通过妻子李某乙尾号7686账户向该平台客服提供的尾号8415账户内转账的32710元经过多个账户流转,其中的30000元最终流入被告人陈某乙账户内被其取现后交于陈某丁(另案处理)。

2019年11月1日,德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警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在厦门市海沧区**小区**号**室将被告人陈某甲抓获,2019年11月2日在福建省漳浦市漳浦县**镇**村将被告人陈某乙抓获。到案后,两被告人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被告人取款的银行卡等物证(照片);2.受案登记表、银行交易明细等书证;3.被害人张某某、李某甲的陈述;4.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的供述和辩解;5.搜查笔录;6.取款监控等视听资料。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明知转入自己银行卡内的资金是犯罪所得仍帮助取款,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陈某甲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乙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官:李林麟

检察官助理:李波

2020年6月4日

附件:

1.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现羁押于德州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1册、光盘5张、补充侦查材料1宗。

3.《认罪认罚具结书》2份_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