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陈某某诈骗案)_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0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安检刑诉〔2019〕219号

    被告人陈某某(曾用名陈某某),男,198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224211983********,汉族,高中文化程度,农民,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人,住定西市安定区某某世家**号楼*单元***室。2002年11月29日因犯抢劫罪被原定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1月22日被定西市安定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定西市安定区看守所。

本案由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4月2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5以来,被告人陈某某以给政府送办公桌、购买七台山地皮,给兰大二院安装电梯、承包工程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多借少还的方式骗取温某、祁某某、张某某、王某某、孙某某、张某某、何某某、王某某等人现金6403071元,将骗取资金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偿还高额利息借款和自身挥霍。

1.2015年以来,被告人陈某某以要在七台山购买地皮、承包工程、给兰大二院安装电梯为由,承诺高额利息,先后骗取温某2668840元。

2.2015年以来,被告人陈某某以承包工程、给兰大二院安装电梯为由,谎称自己有雄厚资产,以虚假的览山国际住房做抵押,承诺高额利息,先后骗取祁某某2407500元。

3.2015年以来,被告人陈某某以要在老家建别墅、修路、买地皮为由,承诺高额利息,先后骗取张某某516445元。

4.2018年9月13日以来,被告人陈某某以承包土方工程交纳定金为由,承诺高额利息,先后骗取张某某共计276630元。

5.2018年9月13日,被告人陈某某以借款的方式,承诺短期内还钱,取得王某某信任后,骗取王某某15000元。2019年1月10日在王某某的索要下,陈某某还款5000元。

6.2018年12月20日以来,被告人陈某某以倒账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承诺短期内还钱,取得孙某某信任后先后骗取孙某某19800元。

7.2018年8月以来,被告人陈某某以赊欠的方式骗取何某某经营的“某某商行”烟酒款28070元。2018年9月11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以给朋友借款为由骗取何某某信任后,将何某某卡号******的信用卡刷卡29986元,先后骗取何某某共58056元。

8.2018年8月以来,被告人陈某某以交纳工程保证金、给王某某介绍工程为由,承诺承诺高额利息,先后骗取王某某4458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5.辨认笔录;6.视听资料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承包工程、买地皮、给他人介绍工程等理由向他人借钱,采取承诺高额付息、多借少还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6403071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定西市安定区法院

检察员:陈斌兴

2019年11月7日

附:

    1.被告人陈某某现羁押于定西市安定区看守所。

2.侦查卷9册。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