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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陈某某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案)_安徽省霍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0

安徽省霍某某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霍邱检一部刑诉〔2019〕397号

被告人陈某某,又名陈某甲,男,1982年**月**日生,身份证号3424231982********,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安徽省霍某某**公司**公司船**号,住霍某某**镇**市场。2010年2月8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八千元;2019年3月14日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霍某某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2019年7月13日刑满)。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6月28日被霍某某公安局从白湖监狱押回,同日被该局执行刑事拘留,同年7月29日经我院批准逮捕,次日由霍某某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霍某某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于2019年9月2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年9月3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于次日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期间,为获取非法利益,姚某某(另案处理)纠集贾某某(另案处理)、陈某某、杨某某(另案处理)、吴某某(另案处理)在霍某某城区及周边多次开设流动赌场,该赌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杨某某、吴某某在赌场坐庄参赌,聚集赌场人气,姚某某、陈某某、贾某某在赌场内向参赌人员放高利贷,维系赌场运营并获取高额利益。逐步形成以姚某某为首、以贾某某、陈某某、杨某某、吴某某为骨干成员、以邢某某(另案处理)、陈某某(另案处理)为一般人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迫使参赌人员偿还高利债务,姚某某、贾某某、高某某(另案处理)等人纠集社会无业人员、年老体弱人员到欠债人家中长期滞留,并使用高音喇叭在周边循环播放侮辱性语言等行为,迫使被害人及其家人有家不敢回,陈某某纠集他人采取非法拘禁方式索要赌债,严重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陈某某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一、开设赌场案 

1.2018年5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姚某某、贾某某、杨某某、吴某某等人先后在新店镇贾某某家中、城关镇牌坊村张云家中、观音阁菜市场杨道元出租房等处有组织地开设流动赌场,赌场分三个股份,杨某某、吴某某各占一股,姚某某、贾某某、陈某某三人在一起占一股。杨某某、吴某某经常坐庄参赌,聚集赌场人气。姚某某、贾某某、陈某某三人合伙在赌场内放高利贷;姚某某在赌场内负责抽头,贾某某负责布置赌场。邢某某、陈某某在赌场内放高利贷,为达到赌场正常运转,庄家借高利贷时,当天的利息由赌场来支付。 赌场用麻将牌以“斗牛”的方式聚众进行赌博,在下午或晚上开设,每场参赌人员七八人至一二十人不等,下注金额从二三十元到一千多元不等,每局桌面赌资四五百元至四五千元不等,每局输赢多则上万元,少则六七百元。赌场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头,每场抽头渔利至少3000元。赌场开设约12天,共抽头获利至少5万元。在开设赌场期间,陈某某抽头获利至少5000元,非法放贷获利至少2000元,合计至少7000元。     

2.2018年3月至6月期间,营某某(另案处理)、郭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在霍某某城关镇、石店镇开设流动赌场。姚某某、贾某某、陈某某三人合伙在赌场内放高利贷,贾某某、陈某某提供资金,由姚某某负责放钱和收取本金、利息,所得利息至少2万元,被三人平均分配。陈某某在营某某等人赌场内非法放贷获利至少6000元。    

二、非法拘禁案 

2018年3月至4月,陈某某、姚某某、贾某某合伙在赌场内向曹某某放贷7万元,后曹某某无力偿还本金及利息,陈某某、姚某某、贾某某多次向曹某某索要债务,陈某某找到曹某某并在自己车内让曹某某打了一张8万6千元的欠条。期间姚某某和贾某某误认为霍某某城关镇映阁足疗店有曹某某股份,便将该店屋门锁住。陈某某为逼迫曹某某还钱,采取派人跟随等方式限制曹某某人身自由累计长达9天,期间陈某某对曹某某进行辱骂和恐吓,后曹某某为躲避陈某某等人被迫离开霍邱。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证明、到案经过等书证;

2.证人曹某甲等人的证言;

3.被害人曹某某的陈述

4.被告人陈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5.辨认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为索要赌债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三十八条第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系犯罪集团骨干成员,应当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应数罪并罚;被告人陈某某系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安徽省霍某某人民法院

      检 察 员:谢 报

2019年10月10日

附:1.被告人陈某某现羁押于霍某某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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