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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陈某某、谢某某等开设赌场案)_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0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益资检公诉刑诉〔2020〕237号

被告人陈某某,男,1988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4305231988********,汉族,中专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住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号**楼**单元**号。因涉嫌赌博罪,2020年1月8日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2020年3月26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被告人谢某某,女,197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4323211974********,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住益阳市赫山区**小区**栋**房。因涉嫌赌博罪,2019年12月1日被益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2月13日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2020年3月26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被告人彭某某,男,1982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4309221982********,汉族,中专文化,个体户,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桃江县,住益阳市赫山区**小区**栋**室。因涉嫌赌博罪,于2019年12月5日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2020年3月26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被告人江某某,男,1992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4309021992********,汉族,初中文化,个体户,住益阳市赫山区**村**小区**栋**单元**室。因涉嫌赌博罪,于2019年12月2日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2020年3月26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本案由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某、谢某某、彭某某、江某某涉嫌赌博罪,于2020年3月2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院分别于2020年4月26日、7月10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于2020年5月26日、8月7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因案情复杂,本院于2020年6月27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至2020年7月11日。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七星棋牌”赌博软件研发公司为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另案处理),2019年4月,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授权海南**科技有限公司运营该软件,“七星棋牌”收益由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后转账至海南**科技有限公司(340100788017********)账户。

2018年12月,被告人陈某某成为“七星棋牌”赌博软件的代理,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等方式发展下线。2019年1月,被告人谢某某、彭某某陆续成为陈某某下线,2019年5月,被告人江某某成为陈某某下线,三人各自在“七星棋牌”软件内建立了亲友圈。2019年5月,陈某某组织谢某某、江某某、彭某某将各自的“七星棋牌”亲友圈人员整合为“益阳大联盟”亲友圈,由谢某某担任盟主,彭某某、江某某担任会长。陈某某、谢某某、彭某某、江某某利用“益阳大联盟”组织刘某甲、刘某乙、卜某某等345人利用“七星棋牌”软件以“跑得快”、“三打哈”、“红中麻将”等方式进行赌博,并通过收取房费等形式抽头渔利。至2019年12月,陈某某通过上述方式获利164683.3元;谢某某通过上述方式获利102545.8元;彭某某通过上述方式获利114389.32元;江某某通过上述方式获利63588.58元。

2019年11月30日,被告人谢某某被抓获归案;2019年12月2日,被告人江某某被抓获归案;2020年1月7日,被告人陈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2019年12月5日,被告人彭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案发后,被告人江某某协助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被告人谢某某用于代理赌博软件的手机三台、扣押彭某某用于代理赌博软件的手机一台;被告人陈某某退缴违法所得16万元;被告人谢某某退缴违法所得10万元;被告人彭某某退缴违法所得5万元;被告人江某某退缴违法所得2万元。

公安机关冻结海南**科技有限公司(340100788017********)账户1765723.24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到案经过、户籍资料、银行流水等书证;2、证人刘某甲、刘某乙、卜某某的证言;3、被告人陈某某、谢某某、彭某某、江某某的供述与辩解;4、辨认笔录、提取笔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陈某某、彭某某、江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谢某某、彭某某、江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担任赌博软件代理,利用移动终端下载赌博软件后,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情节严重,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四人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某、彭某某、江某某均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江某某协助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系一般立功,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潘健

2020年9月7日

附件:

1.被告人陈某某、谢某某、彭某某、江某某均取保候审在其住所地;

2.案卷材料和证据共计6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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