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陈某某、宋某某盗窃案)_山东省莒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0

山东省莒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莒检一部刑诉〔2020〕191号 

被告人陈某某,男,1974年**月**日出生于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公民身份号码3713271974********,汉族,小学肄业,农民,住莒南县**镇**村。因犯抢劫罪、盗窃罪,于1996年1月3日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因犯盗窃罪,于2005年11月29日被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因涉嫌盗窃罪,于2019年10月28日被莒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9日被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莒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宋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公民身份号码3713221986********,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住郯城县**乡**村。因涉嫌盗窃罪,于2019年1月22日被莒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7日被莒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山东省莒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某、宋某某涉嫌盗窃罪,于2020年1月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二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二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二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11月份至2019年1月份,被告人陈某某伙同被告人宋某某到日照市莒县**镇、五莲县于**等地,盗窃作案6起,盗窃笨鸡7只,价值共计人民币630元。具体犯罪事实分述如下:

1、2017年11月份,被告人陈某某伙同被告人宋某某骑摩托车到莒县**镇**村,被告人宋某某骑摩托车,被告人陈某某在摩托车后座采用网套的方式,盗窃被害人宋某甲家散养的笨公鸡一只,经鉴定,该笨鸡价值人民币125元。

2、2019年1月初,被告人陈某某伙同被告人宋某某骑摩托车到莒县**镇**村,被告人宋某某骑摩托车,被告人陈某某在摩托车后座采用网套的方式,盗窃被害人张某某家散养的笨公鸡一只,经鉴定,该笨鸡价值人民币75元。

3、2019年1月11日,被告人陈某某伙同被告人宋某某骑摩托车到五莲县**镇,被告人宋某某骑摩托车,被告人陈某某在摩托车后座采用网套的方式,盗窃被害人王某甲家散养的笨公鸡两只,经鉴定,该笨鸡价值共计人民币120元。

4、2019年1月14日,被告人陈某某伙同被告人宋某某骑摩托车到莒县**镇**村,被告人宋某某骑摩托车,被告人陈某某在摩托车后座采用网套的方式,盗窃被害人王某乙家散养的笨公鸡一只,经鉴定,该笨鸡价值人民币125元。

5、2019年1月18日,被告人陈某某伙同被告人宋某某骑摩托车到莒县**镇**村,被告人宋某某骑摩托车,被告人陈某某在摩托车后座采用网套的方式,盗窃被害人张某乙家散养的笨公鸡一只,经鉴定,该笨鸡价值人民币60元。

6、2019年1月18日,被告人陈某某伙同被告人宋某某骑摩托车到莒县**镇**村盗窃于某某家散养的笨公鸡各一只,经鉴定,该笨鸡价值人民币125元。

2019年1月21日17时许,被告人宋某某在莒县**街道**村一民房旅馆内被公安民警抓获;2019年10月28日11时许,被告人陈某某在临沂市临沭县**一出租民房内被公安民警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犯罪事实证据:1.户籍证明等书证;2.被害人陈某某等人的陈述;3.价格认定结论书等鉴定意见;4.监控视频等视听资料;5.被告人陈某某、宋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量刑事实证据:抓获经过等书证。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陈某某、宋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某、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轻、从宽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个月,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宋某某拘役三至六个月,可以适用缓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朱会洁

                                    2020年4月17日

附:

1.被告人陈某某现羁押于莒县看守所;被告人宋某某现取保候审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村**号。

2.案卷材料和证据壹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二份。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