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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陈增光、赵某运输毒品案)_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0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迪检二部刑诉〔2020〕14号

被告人某甲,男,1982年****日生,身份证号码5334231982********,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村委会****号。因涉嫌运输毒品罪,2020年5月1日被维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5日经维西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维西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在押。2006年1月4日被告人陈某甲因犯盗窃罪、破坏交通设施罪被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9年4月21日因吸食毒品被大理市公安局查获并行政拘留十日,强制隔离戒毒;2009年8月28日因犯盗窃罪被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

辩护律师,和霞,云南汪世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5334201611638640。

被告人赵某某,男,1984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5334231984********,纳西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乡**村委会**组**号。因涉嫌运输毒品罪,2020年5月1日被维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5日经维西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维西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在押。2004年5月31日被告人赵某某因犯抢劫罪被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8年9月18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维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本案由云南省维西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甲、赵某某涉嫌运输毒品罪移送维西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8月5日该院将本案转至我院。我院受理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间,因本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我院分别于2020年8月26日、10月10日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分别于2020年9月18日、10月23日退查重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4月29日,被告人陈某甲邀约被告人赵某某前往大理购买毒品海洛因,并叫上罗某某(另案处理)一同前往大理游玩。当日被告人赵某某在**农村信用社取了30000元人民币,被告人陈某甲驾驶其车牌为云R*****的白色力帆车经白汉场走大丽高速前往大理。4月30日晚被告人赵某某应被告人陈某甲的委托,从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支行ATM机取了20000元人民币。 30日23时40分许被告人陈某甲、赵某某离开**酒店,二人平均出资30000元人民币到**酒店附近的一房间内向叫“回子”的男子购买了人民币60000元的毒品。5月1日0时许被告人陈某甲驾驶云R*****车辆走老214线从大理返回维西,当日9时49分许,当车行至维西县**乡**大桥往维西方向20米处时被公开查缉的民警查获。从被告人陈某甲驾驶的云R*****车辆驾驶室操作台中央查获用红色塑料袋包装的毒品可疑物一坨,内包装有白色块状毒品可疑物及晶体状毒品可疑物,经称量,查获的白色块状毒品可疑物净重200.11克,晶体状毒品可疑物净重10.61克;从被告人陈某甲上衣左胸内包里查获的用白色透明塑料纸及白色手纸包着的红色颗粒状毒品可疑物3粒,经称量,净重0.28克。经鉴定,白色块状毒品可疑物的检材中检出海洛因成分,含量为57.95%;晶体状毒品可疑物的检材中未检出甲基苯丙胺、氯胺酮、海洛因成分;红色颗粒状毒品可疑物的检材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另,被告人陈某甲的尿液检测结果呈吗啡阴性、冰毒阳性,被告人赵某某的尿液检测结果呈吗啡、冰毒阳性。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毒品包装物、手机等;2.书证:通话清单、车辆轨迹、银行取款记录等;3.证人证言:证人段某某、陈某乙等的证言;4.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陈某甲、赵某某的供述与辩解;5.鉴定意见:物证检验报告、电子物证检验报告等;6.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提取笔录、扣押笔录、称量笔录、取样笔录等;7.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银行监控视频、酒店监控视频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甲、赵某某二人无视国家法律,违反毒品管理制度,运输海洛因200.11克、甲基苯丙胺0.28克,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苏美玉

检察官助理:黄海婷

2020年11月10日

                                      (院印)

附件:1.被告人陈某甲、赵某某现羁押于维西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卷共五册

3.证人、鉴定人员名单一份

4.随案移送赃证款物清单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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