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南检诉刑诉〔2019〕776号
被告人陆某某,男,1992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527241992********,壮族,初中文化,务工,出生地和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现住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县**镇洛阳街**号**栋**单元**号。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18年11月6日被南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3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南安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张某某,女,1998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22011998********,汉族,中专文化,务工,出生地和户籍所在地福建省宁德市,现住宁德市蕉城区**路**弄**号。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18年10月24日被南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3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南安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卢某某,女,1998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5811998********,汉族,大专文化,学生,出生地和户籍所在地福建省石狮市,现住石狮市**镇**号。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18年10月20日被南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3由南安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南安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陆某某、张某某、卢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19年1月2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次日已分别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分别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间,因案情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两次(自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3月8日,2019年5月4日至2019年5月19日);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自2019年3月7日2019年至4月4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18年5月至7月份期间,被告人陆某某与王某甲、王某乙(两人另案处理)合伙,雇佣王某丁、王某丙(已起诉),通过微信接受被告人卢某某、张某某等人“六合彩”投注报码,再录入“六合彩”网上赌盘kzkzu.w7.nn5516.com,从中赚取中奖特码投注金额的0.5倍及投注金额2%的退水;同时担任赌博网站“澳门皇冠”(网址admin.67system.com/admin/index/html)的代理,通过微信提供“时时彩”赌盘给不特定的人进行赌博。
经查,被告人陆某某等人在2018年5月19日至2018年7月17日期间接受被告人张某某、卢某某等人“六合彩”投注报码约人民币1432450元,2018年7月13日10时45分至2018年7月14日4时54分接受“时时彩”赌盘投注人民币356267元。
2.2018年5月26日至7月17日,被告人张某某通过微信收取不特定人“六合彩”投注共计人民币391473元,并转报给被告人陆某某等人,从中赚取返水共计人民币3914.5元。
3.2018年6月26日至7月17日,被告人卢某某通过微信收取不特定人“六合彩”投注共计人民币101924元,并转报给被告人陆某某等人,从中赚取倍率差及返水共计人民币8861元。
2018年10月19日9时许,被告人卢某某主动到石狮市公安局锦尚派出所接受传唤。2018年10月23日10时许,被告人张某某主动到南安市公安局洪濑派出所接受传唤。2018年11月5日21时许,被告人陆某某在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领袖天地停车场被丰泽分局北峰派出所民警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扣押笔录、照片等物证;
2.户籍证明、呈请归案经过报告书、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学生证复印件、在校证明、暂时扣留财物收据、涉案金额统计表等书证;
3.证人王某某、苏某某、卢某某的证言;
4.被告人陆某某、张某某、卢某某及同案犯王某丁、王某丙的供述与辩解;
5.辨认笔录、照片、被辨认人身份情况说明、搜查笔录、现场图、照片等笔录;
6.提取笔录、微信截图、照片、电子数据检查工作记录等电子数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陆某某、张某某、卢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国家批准擅自销售彩票,扰乱市场秩序,其中被告人陆某某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张某某、卢某某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均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卢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是自首,均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提起公诉,请依法分别判处。
此致
南安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黄茵
2019年5月16日
附:
1.被告人陆某某、张某某现羁押在南安市看守所,被告人卢某某现取保候审在家。
2.案卷材料和证据八册,光盘二张。
3.证人(鉴定人)名单一份。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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