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钟某甲开设赌场案)_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0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赣康检一部刑诉〔2020〕39号

被告人钟某甲,男性,198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607821989********,汉族,初中文化,职业个体,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镇**村**号,住赣州市南康区**街道**楼**房,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0月28日被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经赣州市南康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12月4日被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钟某甲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2月4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2月24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20年3月19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4月17日补查重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本院于2020年3月5日、2020年5月18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期间,被告人钟某甲利用微信登录方式到“来吖江西麻将”手机软件注册来吖游戏账号ID72033,充当“来吖江西麻将”亲友圈会长及微信群群主,购买“来吖江西麻将”麻将游戏道具“钻石”982489颗,注册时赠送钻石15颗,现来吖ID72033账号内剩余钻石36928颗,已消耗钻石945576颗,每桌消耗4颗钻石。被告人钟某甲利用三个微信号“hongru163”、“LR1897974****”、“YYBBLR”收取房费每桌5元,“YYBBLR”微信号于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收取房费计币148435元,“hongru163”微信号于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收取房费计币354945元,“LR1897974****”微信号于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收取房费计币355055元,三个微信号总计收取5元房费人民币858435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立案决定书、受案登记表、抓获经过、常住人口信息、前科劣迹证明、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2.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3.证人王某某、曹某某、钟某某、邓某某、刘某甲、李某某、陈某某、刘某乙的证言;4.辨认笔录;5.提取笔录;6.现场勘验笔录;7.数据检查工作记录;8.电子数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钟某甲利用手机App“来吖江西麻将”、微信群收取房费方式开设赌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叶挺德

检察官助理:明燕南

2020年5月21日

附件:1.被告人钟某甲现羁押在赣州市南康区看守所;

案卷材料和证据陆册;

光盘叁张。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