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成新检公诉刑诉〔2019〕995号
被告人钟德文,男,196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01251969********,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成都市新都区人,户籍所在地:成都市新都区**路**号**栋**楼**号。2001年3月5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原新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11年5月24日刑满释放;2015年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2015年5月10日刑满释放;2018年11月13日因犯盗窃罪被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2019年4月11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4月15日本院以其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批准逮捕,同日由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执行。
被告人刘某某,女,1974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01251974********,汉族,初中文化,成都市新都区人,户籍所在地:成都市新都区**村**组。2010年8月9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2011年1月19日刑满释放。2019年4月11日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4月15日本院以其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批准逮捕,同日由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执行。
本案由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钟德文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刘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19年6月14日移送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于2019年6月14日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案经退回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补充侦查,该局于2019年11月8日再次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期间经批准,依法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十五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18年11月9日16时40分许,民警在成都市新都区**路**号**栋**楼**号被告人钟德文的家中将被告人钟德文、刘某某抓获,并在刘某某上衣口袋查获中华烟盒一个,内装白色晶体状物品2袋共计9.33克、淡黄色块状物3袋共计13.13克,锡箔纸2卷,在该房间书桌上查获“新冠礼盒”一只,内装白色晶体状物品7袋1.41克、淡黄色块状物27包3.81克。经查,刘某某随身藏匿的毒品系代钟德文保管。经鉴定,以上白色晶体状物品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以上淡黄色块状物均含有海洛因成分。
2.2019年2月25日16时许,被告人钟德文伙同他人在位于成都市新都区**路**号**栋**楼**号的家中向吸毒人员权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非法获利200元。
3.2019年3月1日23时许, 被告人钟德文伙同他人在上述住所地向吸毒人员胡某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非法获利200元。
4.2019年3月4日下午, 被告人钟德文伙同他人在上述住所地向吸毒人员蒋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非法获利30元。
5.2019年3月5日12时许, 被告人钟德文伙同他人在上述住所地向吸毒人员范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非法获利40元。
6.2019年3月5日12时许, 被告人钟德文伙同他人在上述住所地向吸毒人员周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获利40元。
2019年3月7日,民警在成都市新都区**路**号**栋**楼**号将被告人钟德文挡获,并在其住所查获吸毒工具一个,锡箔纸一张、针管一支、三个装有白色粉末的塑料透明袋等物品。经鉴定,以上查获的物品分别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海洛因成分。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受案登记表、到案经过、鉴定意见、辨认笔录、扣押决定书及清单、称量报告、前科材料、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钟德文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多次贩卖含有海洛因成分的毒品16.94克,贩卖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10.74克,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被告人刘某某非法持有含有海洛因成分的毒品13.13克,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9.33克,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被告人钟德文的刑事责任,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被告人刘某某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刑罚,再犯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规定,从重处罚。被告人钟德文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处罚;被告人钟德文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沈向蓉
2019年12月23日
附:
1.被告人钟德文、刘某某现羁押于成都市看守所。
2.公安侦查卷七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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