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汕金检刑诉〔2019〕731号
被告人郑某某,男,1985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4405081985********,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街道**路**号**栋**房。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6月4日被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经本院批准,于同日被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逮捕。
被告人陈某某,男,1985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4405081985********,汉族,中专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庄**幢**房。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6月4日被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经本院批准,于同日被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逮捕。
本案由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郑某某、陈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8月2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告知被告人郑某某、陈某某有申请回避及委托辩护人、有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的权利,讯问了被告人郑某某、陈某某,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9月23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于2019年10月22日补查重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9月1日,被告人郑某某从网上注册取得网络时时彩赌博的总代理账号bk***(网址:36a.****.com,网址名称:鼎**),后利用该总代理账号开设代理账号、会员账号提供给自己及参赌人员进行网络赌博,截至2019年1月1日,总代理账号bk***的总投注额共1040317元。经公安机关查证,被告人郑某某在汕头市金平区**货运站利用总代理账号bk***开设代理账号bk****给被告人陈某某,后被告人陈某某在代理账号bk****开设会员账号bk54****提供给参赌人员张某某进行网络赌博,截至2019年1月1日,代理账号bk****的总投注额共357525元,会员账号bk54****的总投注额共80658元。据被告人郑某某交代,其至今从中赚取“退水”费用36088.4元,据被告人陈某某交代,其至今从中赚取“退水”费用10725.75元。
2019年6月3日,被告人郑某某、陈某某分别在市区**路**广场**区**城和市区**路**货运站被公安机关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被告人郑某某、陈某某的户籍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受案登记表、发破案经过、立案决定书、说明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调取证据通知书、银行流水明细、手机通话记录、对赌博账号投注情况截图等照片辨认附卷;
2、证人张某某的证言;
3、被告人郑某某、陈某某的供述;
4、搜查笔录;勘验笔录;远程勘验笔录;提取笔录;
5、电子数据:光碟3张。
本院认为,被告人郑某某、陈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他人投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员:马松合
代理检察员:谢鮀珊
2019年10月28日
附:
1、被告人郑某某、陈某某现羁押于汕头市看守所;
2、本案案卷3卷共318页;补充材料26页;
3、光碟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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