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扶检公诉刑诉〔2019〕80号
被告人赵某甲,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10***************,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乡***村**街**号, 2019年8月5日因涉嫌开设赌场被扶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10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扶风县看守所。
被告人司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10***************,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乡**村**巷*号。2018年12月9日因涉嫌开设赌场被扶风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后经两次传唤未到案,2019年8月16日被扶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10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扶风县看守所。
被告人武某某,绰号“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12***************,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商洛市**区**街道****村**组***号,2019年11月2日因涉嫌开设赌场被扶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2月3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扶风县看守所。
被告人陈某甲,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10***************,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镇***村*组。2008年9月4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扶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9年8月28日因涉嫌开设赌场被扶风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扶风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9年11月5日和2019年 12月19日,分别以被告人赵某甲、司某某、陈某甲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告人武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因两案系共同犯罪,故本院于2019年12月24日进行并案审查。本院受理后,均于收案后次日告知了被告人赵某甲、司某某、武某某、陈某甲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四名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退回补充侦查一次(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2月10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7月初,被告人赵某甲意图开设赌场牟利。随后被告人赵某甲联系被告人陈某甲让其寻找适合开设赌场的场地,被告人陈某甲带领赵某甲先后在扶风县绛帐镇渭河*岸树林、绛帐镇**酒店二楼大厅、绛帐镇***村北塬坟地三处地方事先查看了场地,被告人赵某甲送给被告人陈某甲两条软中华牌香烟(价值1100元)作为酬谢。2018年7月中旬至7月底,被告人赵某甲在前期查看的三处场地分别开设赌场共达6次,每场次参赌人数均在10人以上。被告人赵某甲作为“把子”(指赌场组织者)在现场组织设赌,从中牟利2700元左右,并给相关人员发放好处费。被告人司某某先后四次用其陕A*****小轿车接送李某甲、邓某某、李某乙等三名参赌人员到扶风县绛帐镇这三处赌场进行赌博,在赌场先后向该三人发放赌债19000元,从中收取利息700元,并从被告人赵某甲处赚取好处费800元。被告人武某某经赵某乙(已死亡)介绍,为赌场“把子”被告人赵某甲和庄家打下手,具体表现为:在赌场赌钱的人猜单双的时候,押单的人赢了,武某某就把押双的钱收来送给押单的人,相反就是把押单的钱收来送给押双的人。期间被告人武某某也参与赌博,给赌场耍钱的人拿东西提供便利,使赌场能正常运行,每次散场后,被告人武某某都会从被告人赵某甲处分得100元或200元报酬。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受、立案文书、羁押证明、归案情况说明、强制措施等诉讼文书、赌场现场照片、赵某乙死亡证明等书证; 2.证人证言:证人李某某、邓某某、贾某某、张某某、陈某乙、赵某丙、赵某丁等人证言;3、被告人供述:被告人赵某甲、司某某、武某某、陈某甲供述;4、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辨认笔录及照片。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甲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设立用于赌博的场所并从中牟利;被告人司某某为开设赌场拉送赌客、发放赌债并从中获利;被告人武某某为开设赌场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利;被告人陈某甲为开设赌场提供场地并收取酬谢。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赵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犯罪后能投案自首,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司某某、武某某、陈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赵某甲、司某某、武某某、陈某甲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分别追究四被告人刑事责任,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扶风县人民法院
检察长:董宽让
2019年12月30日
附:
1、被告人赵某甲、司某某、武某某现羁押在扶风县看守所;被告人陈某甲现取保候审在家,电话:138********。
2、被告人赵某甲、司某某、武某某、陈某甲等人《认罪认罚具结书》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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