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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赵某某项某某江某某开设赌场案)_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0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台黄检第二刑诉〔2020〕22号

被告人赵某甲,男,1982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310031982********,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户籍所在地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乡**村**号2002 年2 月6 日因犯抢劫罪、诈骗罪被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2007年8月16日因犯赌博罪被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08年11月11日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5年3月6日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于2015年3月29日刑满释放;2015年12月1日因吸毒被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2016年1月21日因吸毒被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后被社区戒毒;2016年2月20日因吸毒被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因本案,于2019年6月26日被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8月1日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项某甲,男,199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624291990********,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镇**村**号。2013年12月4日因殴打他人被安福县公安局罚款三百元。因本案,于2019年7月31日被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转取保候审。

被告人江某某,男,197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326031976********,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户籍所在地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新村**号。2000年7月4日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04年9月9日因诈骗被台州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因本案,于2019年6月26日被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8月1日被依法逮捕。

本案由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赵某甲、项某甲、江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9月2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法定期限内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院于2019年10月28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11月28日补查重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5月底至6月中旬期间,被告人赵某甲、项某甲合伙在黄岩区高桥街道某某工业园区旁边的山上开设“六命”赌博场头,安排被告人江某某接送赵某甲和放哨,安排彭某某(另案处理)放哨,项某甲招揽赌博人参与赌博,该赌场总共非法获利18000余元,赵某甲个人获利10000余元;其中项某甲参与开设赌场六天,期间该赌博场头非法获利11000元左右,其个人获利5000余元;江某某参与七、八日,期间该赌博场头非法获利13000元左右,其个人获利2000余元。

被告人赵某甲和江某某分别于2019年6月25日和6月26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项某甲于2019年7月31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户籍证明、前科刑事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劳动教养决定书、情况说明;

2.证人证言:证人张某某、王某甲、王某乙的证言,到案经过;

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赵某甲、项某甲、江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4.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辨认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甲、项某甲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并从中抽头获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告人江某某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而予以帮助,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某甲在前罪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之内再犯依法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项某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系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江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赵某甲、江某某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均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王彩霞

2020年1月8

附:

1.被告人赵某甲、江某某现羁押在台州市黄岩区看守所,被告人项某甲现取保候审在家,联系电话:150*******;

2.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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