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沪奉检一部刑诉〔2020〕2767号
被告人赵某某,女,198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101151989********,汉族,中专文化,户籍在**镇**村**队**号,现住**镇**路**弄**号**号。2020年8月1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9月2日,经本院批准并由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赵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10月20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于2020年11月3日告知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赵某某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12月至2020年7月期间,被告人赵某某通过微信创建群聊纠集赌客,在哈灵麻将APP中创建名为“芸芸”的亲友圈,将群聊里的赌客拉进亲友圈,购买哈灵麻将房卡供参赌人员进入房间赌博,并收取房费、代收代付参赌人员输赢赌资,从中抽头渔利达29976元人民币。
案发后,被告人赵某某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微信支付转账明细证实,被告人赵某某通过“哈灵麻将”APP开设房间供赌客赌博并收取台费的详细收款情况。该情况由其本人签字确认。
2、参赌人员刘燕君、王海波、徐宝飞、胡佳的证言证实,刘燕君、王海波、徐宝飞为一般赌客,曾在被告人赵某某“哈灵麻将”APP开设的房间里赌博;胡佳为被告人赵某某的丈夫,其对赵某某网上开设赌场的事实知情,偶尔也在里面赌博。
3、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刘燕君、王海波、徐宝飞因赌博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情况。
4、案发经过、户籍信息证实,本案案发、被告人赵某某到案经过及其身份情况。
5、被告人赵某某的供述及亲笔供词、辨认笔录证实,其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的事实。被告人赵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上开设赌场供他人进行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某某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某能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赵某某案发后退出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事实和情节,建议对被告人赵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审判。
此致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廉敬武
2020年11月5日
附:1、被告人赵某某现羁押于奉贤区看守所。
2、侦查卷宗三册。
3、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一份。
4、认罪认罚具结书及听取律师意见书各一份。
5、相关法律条文。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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