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秀检公诉刑诉〔2019〕513号
被告人赵某某,男,1992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12231992********,汉族,初中文化程度,住安徽省涡阳县**镇**村**号。因本案于2018年12月2日被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1月7日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朱某甲,男,199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12231993********,汉族,初中文化程度,住安徽省涡阳县**镇**村**号。因本案于2018年12月2日被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1月7日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朱某乙,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12231986********,汉族,初中文化程度,住安徽省涡阳县**镇**村**号。因本案于2019年5月27日被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6月25日被依法逮捕。
本案由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朱某甲、赵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以被告人朱某甲涉嫌开设赌场罪,分别于2019年3月4日、7月24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3日内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本院于2019年4月19、7月1日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经补充侦查完毕后分别于同年5月16日、8月1日将案件重新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现已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决定并案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18年6月至10月,被告人赵某某组建名为“天豪国际”的QQ群,并购置“任我赢PC娱乐系统”软件,挂靠重庆时时彩提取实时数据,组织“天豪国际”群内周某某、王某某等人通过在QQ群内,以押注重庆时时彩后进行资金结算的方式进行网络赌博,投注共计4400万余元。
2.2018年10月至12月,被告人赵某某、朱某甲在安徽省涡阳县**公馆**幢**号,分别组建名为“天豪国际”、“龙门娱乐”的QQ群,并购置“任我赢PC娱乐系统”软件,挂靠重庆时时彩提取实时数据,共同管理并组织群内夏某某等人通过在QQ群内,以押注重庆时时彩后进行资金结算的方式进行网络赌博,投注共计3300余万元。期间,被告人朱某乙共同管理上述赌博群并提供支付宝用于吸收赌资。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扣押清单、户籍证明、诊断记录、人口信息、违法犯罪经历查询证明、人口信息、QQ群截图照片、银行交易明细;
2、证人夏某某、周某某、王某某证言及抓获经过、归案情况说明;
3、被告人朱某甲、赵某某、朱某乙的供述和辩解;
4、搜查笔录、提取笔录、辨认笔录、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朱某甲、赵某某、以非法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赵某某累计收取赌资7700余万,朱某甲、朱某乙累计收取赌资3300余万,属情节严重,三被告人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朱某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均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 致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员:沈金付
2019年8月5日
附:
1、三被告人现均羁押于嘉兴市看守所;
2、卷宗5册及光盘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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