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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赖某某等人聚众斗殴案)_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0

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春检诉刑诉〔2020〕9号 

    被告人赖某某,曾用名赖某某,男,1988年****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178119881******,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村委会**号,现住址:广东省阳春市**街道办事处**区自建屋。曾因犯抢劫罪于2007年3月12日被阳春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2000元,于2008年10月8日刑满释放。于2018年7月17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阳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4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8月13日又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逮捕,现羁押在阳春市看守所。

被告人曾某某,绰号:肥明,男,1995年****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17811995******,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村委会****号,现住址:广东省阳春市**街道**号。因本案于2019年7月10日被阳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8月13日被逮捕,现羁押在阳春市看守所。

被告人林某某,绰号:俐偻,男,1993年****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17811993******,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址及现住址:广东省阳春市**街道**号。曾因犯抢劫罪于2009年被阳春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因本案于2019年7月12日被阳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8月13日被逮捕,现羁押在阳春市看守所。

被告人许某某,曾用名许**,绰号:阿猫,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17811995******,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村委会******,现住址:广东省阳春市**街道**大道****。因本案于2019年7月10日被阳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3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黄某某,绰号:肥鸡、鸡仔,男,1991年****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17811991******,汉族,小学文化,户籍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村委会****号,现住址:广东省阳春市**街道**村委会**自建屋。因本案于2019年8月23日被阳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在阳春市看守所。

本案由阳春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赖某某、曾某某、林某某、许某某、黄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于2019年7月20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案件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等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退回补充侦查一次。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5年6月5日23时许,被告人赖某某、曾某某、许某某等人相约在阳春市东湖西路8号公馆酒吧内饮酒。到次日凌晨2时许,赖某某、曾某某因琐事在酒吧门口与杨某某、吴某某等人发生争执,期间许某某劝阻无效,曾某某从裤兜拿出折叠小刀威吓对热方,杨某某、吴某某等人因此被激怒,持长刀恐吓并追砍曾某某、赖某某两人,曾某某、赖某某逃脱躲入阳春市春城红旗路青石桥市场附近。

赖某某、曾某某逃脱后,纠集许某某、林某某、黄某某等人回到8号公馆酒吧找杨某某等人报复,其中赖某某、曾某某、林某某、黄某某手持长刀,许某某手持木棍,与杨某某等人进行斗殴,许某某被杨某某砍伤,杨某某被赖某某方人员砍伤,其中林某某砍了一刀杨挺朝的手臂。经阳春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许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杨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事后,杨某某对赖某某、曾某某、林某某、许某某、黄某某表示谅解。

另查明,许某某、黄某某分别于2019年7月9日、2019年8月23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认定以上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2、证人证言3、鉴定意见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赖某某、曾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赖某某、曾某某、林某某、许某某、黄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许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黄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阳春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黄国栋

书记员:李孔慧

                           2020年1月8日

附:

1、被告人某某被取保候审,联系方式:18806626***

2、案卷6卷;

3、光盘26 张;

4、证据目录1份;

5、认罪认罚具结书2份;

6、量刑建议1份;

7、活页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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