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书
被告人黄某某,女,1996年**月**日出生,广东省廉江市人,身份证号码4408811996********,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廉江市**镇**村**号**房,现住廉江市**镇**路**号,因本案于2019年7月29日被刑事拘留,于2019年9月4日取保候审。
本案由廉江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赖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0月2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赖某某、黄某某于2019年4月份开始在廉江市**镇**路接受他人投注七星彩外围私彩,群众通过手机微信方式将下注号码及下注金额发给被告人黄某某,被告人黄某某再转发给赖某某,部分投注额由群众直接投注到被告人赖某某本人或者通过到廉江市**镇**路**号进行现场投注,由被告人赖某某统计汇总后在开奖前由庄家亲自上门来领取进行投注。自2019年4月份开始被告人赖某某根据每期私彩投注总金额的5%收取提成获利,每月能从中获利二千多元,至今一共获利六千多元。2019年7月28日19时许,廉江市公安局民警在廉江市**镇**路**号当场将被告人赖某某、黄某某抓获,现场扣押作案工具手机两台、私彩票据登记表1张、私彩票据1本,涉案总金额为174822元人民币。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被告人供述;书证;物证;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相片及辨认笔录;被告人到案经过及户籍资料。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赖某某、黄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赖某某、黄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廉江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蔡小虹
2019年11月29日
附:
1.被告人赖某某现羁押于廉江市看守所,被告人黄某某现取保候审在家;
2.移送本案侦查卷宗叁册、检察卷宗壹册;。
3.具结书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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