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通检公诉刑诉〔2019〕188号
被告人谯某甲(曾用名谯某乙),女,197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30271974********,汉族,大专文化程度,原巴州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住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路**号。2019年7月11日,因职务违法,通江县监察委决定对谯某甲立案调查,同日决定留置;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经本院决定,于2019年9月28日刑事拘留;经本院决定,2019年9月28日被通江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通江县监察委员会侦查终结,以谯某甲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19年9月2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9月28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6月,被告人谯某甲参与巴中市“市审计局2019年度48个政府投资项目购买审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负责人魏某某和**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夏某某的请托,请求关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允诺每入围1家公司送感谢费1万元,被告人谯某甲在评标过程中违规传递纸条被现场监督人员发现导致暂停该项目采购,未得逞。
同时查明:2018年3月,被告人谯某甲在参加四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恩阳区地税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受黎某某的请托为该公司提供关照,收受黎某某所送现金5000元人民币。
另查明:2016年12月至2018年10月,被告人谯某甲先后多次在参加四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评审中,受该公司总经理林某某的请托,为该公司提供关照,并收受林某某所送现金共计26100元。
2016年12月至2019年1月,被告人谯某甲先后多次在参加四川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评审中,受该公司总经理吴某甲的请托,为该公司提供关照,并收受吴某甲所送现金共计37000元。
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被告人谯某甲先后多次在参加巴中**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评审中,受该公司原职工吴某乙的请托,为该公司提供关照,并收受吴某乙所送现金共计41000元。
2017年2月至2019年5月,被告人谯某甲先后多次在参加四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评审中,受该公司总经理潘某某的请托,为该公司提供关照,并收受潘某某所送现金共计29000元。
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谯某甲先后多次在参加四川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组织项目招标评审中,受该公司业务经理何某某的请托,为该公司提供关照,并收受何某某所送现金共计7900元。
2016年10月至2018年9月,被告人谯某甲先后多次参加四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项目招标评审中,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肖某某的请托,为该公司提供关照,并收受肖某某所送现金共计15000元。
2016年至2019年1月,被告人谯某甲先后多次参加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评审中,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刘某某的请托,为该公司提供关照,并收受刘某某所送现金共计12800元。
2018年9月,被告人谯某甲参加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评审中,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董某某的请托,为该公司提供关照,并收受董某某所送现金3000元。
2016年6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谯某甲先后参加四川**建工集团巴中分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评审中,受该公司业务负责人韩某某的请托,为该公司提供关照,并收受韩某某所送现金共计8000元。
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谯某甲先后参加四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评审中,受该公司负责人程某某的请托,为该公司提供关照,并收受程某某所送现金共计4500元。
2019年3月,被告人谯某甲在参加平昌县**服务和**交易中心组织的平昌县2018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数据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第二次)过程中,受该中心工会主席王某某的请托,为其朋友的四川**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关照,并收受王某某所送现金15000元。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被告人谯某甲退还了全部赃款。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被告人谯某甲的供述与辩解;证人黎某某、林某某、魏某某、夏某某、吴某甲、吴某乙等人的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谯某甲利用担任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 致
通江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路华国
2019年11月8日
附:
1.被告人谯某甲现羁押于巴中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二十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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