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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谢某甲、李某甲涉嫌开设赌场案)(公开版)_遂溪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0

遂溪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遂检刑诉〔2020〕392号 

被告人谢某甲,男性,1998年****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08231998********,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遂溪县,住广东省遂溪县**********房,无业。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6月18日被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抓获,同年6月19日被刑事拘留,7月24日被逮捕,现羁押在遂溪县看守所。

被告人李某甲,男性,199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08231997********,汉族,中专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遂溪县,住广东省遂溪县**镇**村**号***房,无业。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6月18日被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抓获,同年6月19日被刑事拘留,7月24日被逮捕,现羁押在遂溪县看守所。

本案由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谢某甲、李某甲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9月24日向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改变管辖,经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指定本院办理,该院于2020年10月1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谢某甲及其值班律师熊俊、听取了被告人李某甲及其值班律师姚兴苗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被告人谢某甲为了非法获利,明知“*龙”(身份不明,在逃)是通过设置参照国家体育彩票七星彩、排列五的开奖模式来接受他人投注赌博,在与“*龙”达成利润分成后,成为“祥龙”开设赌场的下级代理,共同经营开设赌场。被告人谢某甲自2019年3月份开始成为“*龙”开设赌场的下级代理以来,先后接受微信号为woai********0,(*哥)、 136*******(*哥)、tyy17********0(*云)等赌客的投注。被告人谢某甲还发展下家为其招揽赌客来投注参与私彩赌博,其中微信号为a15****5(郑******)、y14*****048(*贵)、xx*****813(**叔)、aszx********9(*豪)、Q12*****0,(*均)、mds1****7(**陆)、tang68******5(**.4)、w13******343(*)既是其赌客,也是其下家。

经统计,被告人谢某甲自2019年3月份以来,共计收授赌资624468元。其中微信账号为woai*******0230(*哥)的赌客下注200元私彩赌博赌资; 微信账号为1369*******7(*哥)的赌客下注500元私彩赌博赌资; 微信账号为tyy1*********0(*云)的赌客下注37683元私彩赌博赌资; 微信账号为wal*****(**林)的赌客下注605元私彩赌博赌资;微信账号为wxid—*********g22(**叔)的赌客下注902元私彩赌博赌资;微信账号为aa*****7(*海)的赌客下注93元私彩赌博赌资;微信账号为wxi*******qp22(*姐)的赌客下注605元私彩赌博赌资;微信账号为w*******9(**财)的赌客下注30元私彩赌博赌资;微信账号为li*****314(谭**)的赌客下注370元私彩赌博赌资;微信账号为x13*****3(傻*)的赌客下注10018元私彩赌博赌资;微信账号为wuji******20(**姐)的赌客下注5588元私彩赌博赌资;微信账号为a15******5;微信账号为liyu*****00(*明)的赌客下注3219元私彩赌博赌资;微信账号为wix*********bj22(**叔)的赌客下注638元私彩赌博赌资;微信账号为XZQ1*********2(谢**)的赌客下注75793元私彩赌博赌资;微信账号为xie******21(谢**)的赌客下注370元私彩赌博赌资;微信账号为wx**********22(志*)的赌客下注199元私彩赌博赌资;微信账号为y157**********9(*景)的赌客下注3988元私彩赌博赌资;微信账号为wml*********53(*妈)的赌客下注1665元私彩赌博赌资;微信账号为XQ******22(*爸)的赌客下注11425元私彩赌博赌资;微信账号为xl759*******8(**玲)的赌客下注4212元私彩赌博赌资;微信账号为XLE******ANG(**姐)的赌客下注33491元私彩赌博赌资,总计赌客投注赌资有196538元。另外谢某甲的下家a157*****55(郑****)通过微信上交赌资9760元;下家y****8(*贵)通过微信上交赌资29478元;下家xx******13(**叔)通过微信上交赌资5180元,下家asz*****9(*豪)通过微信上交赌资16091元;下家Q12******0,(*均)通过微信上交赌资1319元;下家m********7(**陆) 通过微信上交赌资63595元;下家tang********75(**.4)通过微信上交赌资70898元;下家w1******43(*舅)通过微信上交赌资214694元,共计收下家上交赌资411015元。另外被告人谢某甲还通过支付宝收到赌客转账的赌资16915元。上述赌资共624468元,被告人谢某甲从中非法获利约为9786元。

二、2019年7月份,被告人李某甲为了牟利,明知谢某甲是通过设置参照国家体育彩票七星彩、排列五的开奖模式来接受他人投注开设赌场,以收到的总赌资中抽取百分之四作为利润分成后,成为谢某甲的下家。被告人李某甲通过微信接受身边朋友下注进行赌博,收到微信号为WeChatID:H*****98(李****!)等赌客的投注后,再通过微信上报给谢某甲。

被告人李某甲自2019年7月份开始接受他人下注参与私彩赌博至今,收到微信账号为WeChatID:Hz******8(李****)的赌客投注赌资267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A13******(*哥)的赌客投注赌资2550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qq2*******8(@**@)的赌客投注赌资7378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djm*****(*仔)的赌客投注赌资732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M*****(****先生)的赌客向我投注赌资4364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a13763********1(*车)的赌客投注赌资9906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hua*******(S*****men)的赌客投注赌资290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fj*****9(*起)的赌客向我投注赌资610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IM******5(****G)的赌客投注赌资6025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fh*******58(*敏)的赌客投注赌资7543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yye*****(***开始)的赌客投注赌资4552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AA******4765(***图标)的赌客投注赌资6266元; 微信账号为WeChatID:ww****a(A$**天下(*强))的赌客投注赌资16466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Fzk********79(**展翅)的赌客投注赌资3222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Y131*******207(@**@)的赌客投注赌资64958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wxid*******q3r2(李*)的赌客投注赌资16819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LAN******R(*)的赌客投注赌资1361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Q24******9(*往)的赌客投注赌资1354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lz******(***标)的赌客投注赌资1846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liwenh*****87(***,社会)的赌客投注赌资4734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ljly18*****05(**C)的赌客投注赌资20368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gc**(小流*)的赌客投注赌资79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naw*****(****眸e)的赌客投注赌资3286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s7***4(@***@)的赌客投注赌资1790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q60****(福****门、洪生)的赌客投注赌资28284元;微信账号为A18******9的赌客叶杰泽投注私彩赌博45次,赌资共计478元;微信账号为WeChatID:lh*****4的赌客李某乙投注私彩赌博78次,赌资共计4503元。经统计,被告人李某甲收到上述赌客投注私彩赌博的赌资共220031元,获利8801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

2、被告人谢某甲、李某甲的供述与辩解;

3、证人李某乙、叶某甲的证人证言;

4、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

5、扣押的手机照片;

6、提取的微信交易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及对交易转账统计表、转账记录及截图的辨认材料;

7、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及搜查笔录、辨认笔录等;

8、被告人基本信息、犯罪记录查询情况说明、归案情况说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他说明情况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谢某甲、李某甲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谢某甲、李某甲无视国家法律,为牟利以销售私彩的方式组织赌博活动,其中被告人谢某甲担任网站代理并接受投注、同时招募下线代理,涉案赌资为624468元,情节严重;被告人李某甲作为被告人谢某甲的下线并接受投注,涉案赌资为220031元;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谢某甲是主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甲是从犯,且有立功的表现,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谢某甲、李某甲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并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谢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李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遂溪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钟伟坚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

1、被告人谢某甲、李某甲现羁押在遂溪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12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二份;

4、扣押的物品随案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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