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书
被告人李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052719**********,汉族,中专毕业,农民,住河南省内黄县**镇***村***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犯罪,于2018年7月27日抓获后被内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开设赌场犯罪,于2018年8月31日经内黄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日由内黄县公安局逮捕;因涉嫌开设赌场犯罪,于2018年9月17日被内黄县公安局刑事取保候审;因涉嫌开设赌场犯罪,于2019年8月28日被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被告人陈某,男,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052719**********,汉族,初中毕业,农民,住河南省内黄县**镇***村*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犯罪,于2019年1月1日投案后被内黄县公安局刑事取保候审;因涉嫌开设赌场犯罪,于2019年8月28日被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本案由内黄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8月2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9月27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10月25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12月10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12月17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11月25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被告人李某某、陈某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3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李某某、陈某用被告人李某某的微信号 wxid_5bnzfyax9l3b22组建名字为“娱乐群一分两毛”的微信群,采取拉人入群、以“九人牌九游戏小程序”下注的方式组织罗某等29人进行赌博,赌资数额累计225404元,非法获利20000余元。
被告人李某某无违法犯罪前科,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陈某无违法犯罪前科,投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户籍证明等书证;2.证人罗某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李某某、陈某的供述与辩解。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李某某、陈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陈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组织人员进行赌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某、陈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对其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提起公诉,建议适用普通程序。请依法判处。
此致
检察员:张俊杰
2019年12月29日
附:
1.被告人李某某、陈某现被取保候审;
2.案卷材料和证据7册;
3.起诉书13份,证人名单1份;
4.《认罪认罚具结书》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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