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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莫威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_古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0

古田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古检公刑诉〔2020〕39号

被告人莫威年,男,1984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1021984********,汉族,中专文化,无职业,住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街**号**房。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5月30日被古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5日本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批准逮捕,次日由古田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古田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莫威年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9年9月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分别于2019年10月18日、2020年1月2日将本案退回古田县公安局补充侦查,2020年2月1日古田县公安局补充侦查终结。其间,本院分别于2019年10月6日、12月19日、2020年3月2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12月24日至4月15日期间,“FariaLorenz”、“马丁魏”、“Armyblue”(均另案处理)等人通过微信以要求对方帮助接受外国包裹、文件需要先行支付费用等名义骗取冯某某、韦某某、冉某某等人钱款共计581007.16元。(币种:人民币,下同)

2019年3月至4月间,被告人莫威年经“晖哥”(另案处理)授意,负责组织董某甲、董某乙、“刘先生”(均另案处理)等人提供并使用户名为周某乙、董某甲、董某乙、刘某甲、刘某乙等银行账户接收他人犯罪所得钱款,通过ATM取现、手机银行转账等方式转移涉案钱款,莫威年按照所转移钱款的1.75%抽取佣金后再予分配他人,先后转移钱款275607.16元。具体是:

1.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4月12日间,““FariaLorenz”虚构帮助接收巨额美元包裹需要先行支付清关费、延误费和增值税的事实,骗取被害人冯某某77100元,其中通过银行转入莫威年、“刘先生”提供的刘某乙账户27000元,莫威年扣除佣金后将余款转入“晖哥”指定的银行账户。

2.2019年1月7日至4月15日间,“马丁魏”虚构帮助接收文件包裹需要先行支付运费的事实,骗取被害人韦某某85300元,其中通过银行转入莫威年提供的董某乙账户30000元,莫威年扣除佣金后将余款转入“晖哥”指定的银行账户。

3.2019年3月25日,“外国男子”虚构帮助接收外国包裹需要先行支付费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王某某10000元,通过银行转入莫威年提供的董某甲银行账户,莫威年扣除佣金后将余款转入“晖哥”指定的银行账户。

4.2019年3月27日至4月4日间,微信号为“Callito1515”的人虚构帮助接收文件需要先行支付运费、海关关税的事实,骗取被害人孙某某100000元,其中通过银行转入莫威年提供的周某甲账户36000元、董某甲账户14000元,莫威年扣除佣金后将余款转入“晖哥”指定的银行账户。

5.2019年4月3日至5月3日间,微信号为“laurent247”的男子虚构帮助接收巨额美元包裹需要先行支付邮费、运费的事实,骗取被害人胡某某184000元,其中通过银行转入莫威年、“刘先生”提供的董某甲银行账户17500元、刘成康账户16500元,莫威年扣除佣金后将余款转入“晖哥”指定的账户。

6.2019年4月8日,“Armyblue”虚构帮助其提前退休需要活动经费的事实,骗取被害人冉某某1万美元(折合67107.16元人民币),通过银行转入莫威年、“刘先生”提供的刘某甲银行账户,莫威年扣除佣金后将余款转入“晖哥”指定的银行账户。

7.2019年4月13日,“乔治彼得森”虚构接收巨额美元包裹需要先行支付特质贴纸费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周某甲42000元,通过银行转入莫威年提供的周某乙银行账户,莫威年扣除佣金后将余款转入“晖哥”指定的银行账户。

8.2019年4月14日,“Harrispeter”虚构帮助接收巨额美元包裹需要先行支付运费、保险费的事实,骗取被害人林某某15500元,通过银行转入莫威年提供的董某甲银行账户,莫威年扣除佣金后将余款转入“晖哥”指定的银行账户。

2019年5月30日,被告人莫威年在深圳市罗湖区昇逸酒店被公安干警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古田县公安局扣押到案的手机、银行卡等物证。

2.古田县公安局收集、出具的被告人莫威年到案经过、户籍证明、银行明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书证。

3.证人董某甲、董某乙、陈某某等人证言。

4.被害人孙某某、韦某某、周某甲等人陈述。

5. 被告人莫威年供述和辩解。

6.古田县公安局制作的电子数据检查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莫威年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仍为他人提供银行账户并帮助转账、取现,共计275607.16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 陈雪斌

检察官助理 余艳菁

2020年3月16日

附:

1.被告人莫威年现羁押于古田县看守所。

2.案卷十二册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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