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宁检一部刑诉〔2020〕246号
被告人姬某某,女,汉族,1967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2390051967********,高中文化,无职业,户籍地:黑龙江省铁力市铁力镇**社区,现住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街**栋**单元**室。曾因诈骗,于2013年1月30日被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于2014年3月26日被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行政拘留十日,于2019年1月14日被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又因寻衅滋事,2019年3月27日被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行政拘留七日。现因涉嫌诈骗,于2019年12月20日被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刑事拘留;经我院批准,于2020年1月2日由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姬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2月26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该案于2020年3月26日退回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补充侦查,该局于2020年4月26日补充侦查完毕,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2年8月20日至2013年1月29日期间,被告人姬某某采用封建迷信算卦的手段,以能为被害人看病为由,骗取被害人毕某某得信任,骗得被害人毕某某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2300元,赃款被其挥霍。
2014年2月中旬,被告人姬某某采用封建迷信算卦的手段,以能为被害人谢某甲“立堂口”破关消灾为由,骗取被害人谢某甲的信任,骗得被害人谢某甲人民币1850元,赃款被其挥霍。
2015年7、8月份,被告人姬某某采用封建迷信算卦的手段,以郭某某家驱鬼消灾为由,骗取被害人郭某某的信任,骗得被害人郭某某人民币12000余元,赃款被其挥霍。
2018年7月3日,被告人姬某某采用封建迷信算卦的手段,以为被害人看病和“立堂口”为由,骗取被害人郭某某的信任,骗得被害人郭某某人民币6000元,赃款被其挥霍。
2019年1月11日,被告人姬某某采用封建迷信算卦的手段,以能为被害人虞某某看婚姻和“续阳寿”为由,骗取被害人虞某某的信任,骗得被害人虞某某人民币2006元,赃款被其挥霍。
2019年1月12日,被告人姬某某采用封建迷信算卦的手段,以为被害人高某某、王某甲看婚姻、财运为由,骗取被害人高某某、王某甲合计人民币200元,赃款被其挥霍。
2019年9月15日,被告人姬某某采用封建迷信算卦的手段,以为被害人看病和财运为由,骗取被害人关某某的信任,骗得被害人关某某人民币1088元,赃款被其挥霍。
2019年2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姬某某采用封建迷信算卦的手段,以为被害人崔某某看事业和破关为由,骗取被害人崔某某的信任,骗得被害人崔某某人民币5100元,赃款被其挥霍。
2019年12月3日,被告人姬某某采用封建迷信算卦的手段,以能为被害人看病为由,骗取被害人卜某某人民币100元,赃款被其挥霍。
2019年12月10日,被告人姬某某采用封建迷信算卦的手段,以能为被害人王某乙看女儿考研升学为由,骗取被害人王某乙的信任,骗得被害人王某乙人民币600元,赃款被其挥霍。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书证;
证人徐某某、薛某某、沈某某、谢某乙、刘某某、许某某、宋某某证言;
被害人毕某某、谢某甲、郭某某、虞某某、高某某、王某甲、关某某、崔某某、卜某某、王某乙的陈述;
被告人姬某某供述和辩解;
辨认笔录;
视听资料:微信聊天记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姬某某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民合法财物,作案10起,价值人民币3124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王德利
2020年5月19日
附件:
1.被告人现羁押松原市看守所。
2.案卷2册。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宁检一部刑诉〔2020〕246号
被告人姬亚红,女,汉族,1967年4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239005196704212029,高中文化,无职业,户籍地:黑龙江省铁力市铁力镇团结社区,现住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和煦街职大南区N11栋1单元201室。曾因诈骗,于2013年1月30日被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于2014年3月26日被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行政拘留十日,于2019年1月14日被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又因寻衅滋事,2019年3月27日被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行政拘留七日。现因涉嫌诈骗,于2019年12月20日被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刑事拘留;经我院批准,于2020年1月2日由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姬亚红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2月26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该案于2020年3月26日退回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补充侦查,该局于2020年4月26日补充侦查完毕,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2年8月20日至2013年1月29日期间,被告人姬亚红采用封建迷信算卦的手段,以能为被害人毕红杰看病为由,骗取被害人毕红杰得信任,骗得被害人毕红杰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2300元,赃款被其挥霍。
2014年2月中旬,被告人姬亚红采用封建迷信算卦的手段,以能为被害人谢远飞“立堂口”破关消灾为由,骗取被害人谢远飞的信任,骗得被害人谢远飞人民币1850元,赃款被其挥霍。
2015年7、8月份,被告人姬亚红采用封建迷信算卦的手段,以郭香玲家驱鬼消灾为由,骗取被害人郭香玲的信任,骗得被害人郭香玲人民币12000余元,赃款被其挥霍。
2018年7月3日,被告人姬亚红采用封建迷信算卦的手段,以为被害人郭香玲孩子看病和“立堂口”为由,骗取被害人郭香玲的信任,骗得被害人郭香玲人民币6000元,赃款被其挥霍。
2019年1月11日,被告人姬亚红采用封建迷信算卦的手段,以能为被害人虞晶看婚姻和“续阳寿”为由,骗取被害人虞晶的信任,骗得被害人虞晶人民币2006元,赃款被其挥霍。
2019年1月12日,被告人姬亚红采用封建迷信算卦的手段,以为被害人高书艳、王海侠看婚姻、财运为由,骗取被害人高书艳、王海侠合计人民币200元,赃款被其挥霍。
2019年9月15日,被告人姬亚红采用封建迷信算卦的手段,以为被害人关春要看病和财运为由,骗取被害人关春要的信任,骗得被害人关春要人民币1088元,赃款被其挥霍。
2019年2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姬亚红采用封建迷信算卦的手段,以为被害人崔岩看事业和破关为由,骗取被害人崔岩的信任,骗得被害人崔岩人民币5100元,赃款被其挥霍。
2019年12月3日,被告人姬亚红采用封建迷信算卦的手段,以能为被害人卜淑华外孙女看病为由,骗取被害人卜淑华人民币100元,赃款被其挥霍。
2019年12月10日,被告人姬亚红采用封建迷信算卦的手段,以能为被害人王艳华看女儿考研升学为由,骗取被害人王艳华的信任,骗得被害人王艳华人民币600元,赃款被其挥霍。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书证;
证人徐晓娟、薛洪章、沈淑玲、谢坤、刘士锋、许春旺、宋婷婷证言;
被害人毕红杰、谢远飞、郭香玲、虞晶、高书艳、王海侠、关春要、崔岩、卜淑华、王艳华的陈述;
被告人姬亚红供述和辩解;
辨认笔录;
视听资料:微信聊天光盘一张。
本院认为,被告人姬亚红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民合法财物,作案10起,价值人民币3124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王德利
2020年5月19日
(院印)
附件:
1.被告人现羁押松原市看守所。
2.案卷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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