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安文检一部刑诉〔2019〕302号
被告人朱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41052219XXXXXXXXXX,汉族,初中毕业,无业。住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XX乡XX村XXX号。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19年3月13日被安阳市公安局文峰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2019年4月19日被安阳市公安局文峰分局逮捕。
本案由安阳市公安局文峰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朱XX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19年6月1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2019年6月19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告知被害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审查,本院分别于2019年8月2日、2019年10月17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安阳市公安局文峰分局分别于2019年9月2日、2019年10月17日补查重报。经检察长批准,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09年6月至2014年5月,被告人朱XX和毕XX(已判刑)预谋后,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以高息为诱饵,以承揽“家天下王府”工程名义,在安阳市文峰区东城XXXX工艺礼品佛具连销处,面向安阳市不特定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审计,被告人朱XX和毕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200人,集资本金27720000元,返还本金13047985元,支付集资利息9414028.62元,集资本金扣除返还本金及支付集资利息后的余额5257986.38元,其中集资余额余额大于零涉及109人,实际损失8004682元。2011年11月至2017年5月,被告人朱XX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以高息为诱饵,以承揽“家天下王府”工程名义,在安阳市面向不特定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审计,朱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24人,集资本金15960000元,返还本金950000元,支付集资利息984200元,实际损失14025800元。
在以上集资过程中,被告人朱XX向集资群众隐瞒其承建的“家天下王府”工程不盈利且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情况下,不断拆东墙补西墙,将集资款用于支付集资本金和高额利息,最终给集资群众造成损失22030482元。
被告人朱XX于2019年3月13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证明、到案经过、刑事判决书等相关书证;2、被告人朱XX的供述和辩解;3、被害人那XX、靳XX等人的陈述;4、证人景XX、毕XX等人的证言;5审计报告.
本院认为,被告人朱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张 驰
2019年12月31日
附:
1、被告人朱XX现被羁押于安阳市看守所。
2、卷宗材料十四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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