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准检公诉刑诉〔2018〕326号
被告人贾某某,男,198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108821988********,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镇**村**号(户籍地同上)。因涉嫌开设赌场罪,2018年1月3日被准格尔旗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赵某某,男,198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108821988********,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镇**村**号9(户籍地同上)。因涉嫌开设赌场罪,2017年12月20日被准格尔旗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月26日由该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徐某某,男,198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108821985********,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镇**村**号(户籍地同上)。因涉嫌开设赌场罪,2017年12月20日被准格尔旗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月26日由该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李某某,男,198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108821988********,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镇连**村**号(户籍地同上)。因涉嫌开设赌场罪,2017年12月20日被准格尔旗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月26日由该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准格尔旗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贾某某、李某某、赵某某、徐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8年4月2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8年6月8日、8月21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8年7月6日、9月21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8年5月26日、2018年8月6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11月下旬至2017年12月19日,被告人贾某某在准格尔旗**镇**工业区**店内购置4台游戏机开设赌场并从中获利一万八千余元。经鉴定,四台游戏机具有赌博功能,每台有八个操作单元可供八人同时进行赌博,共三十二个操作单元可供三十二人同时进行赌博。被告人李某某、赵某某、徐某某负责赌场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2017年12月19日,被告人李某某、赵某某、徐某某被抓获归案,2018年1月3日被告人贾某某投案自首。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认定书、勘验笔录、视听资料、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证实。
本院认为,被告人贾某某、李某某、赵某某、徐某某开设赌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共同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贾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自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人李某某、赵某某、徐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坦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检察员:王岚
检察员:苏蓉
2018年9月29日
附:
1.被告人贾某某、李某某、赵某某、徐某某现取保候审于居住地。
2.侦查卷宗四册。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