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瑞检刑诉〔2020〕13725号
被告人罗某某,女,198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04231989********,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务工,户籍所在地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镇**社区居委会**路**号**栋**单元**室。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7月27日被瑞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同年7月31日被瑞安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1月3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被告人赵某某,女,1977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23281977********,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职业,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永城市**镇**村**组**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7月30日被瑞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3日被瑞安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1月3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被告人杨某某,女,1988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05251988********,汉族,大专文化程度,无职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古蔺县**镇**村**组**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8月28日被瑞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同年9月11日被瑞安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1月3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被告人覃某某,女,1987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28251987********,土族(自称土家族),初中文化程度,无职业,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村**栋**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7月29日被瑞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同年8月10日被瑞安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1月3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本案由瑞安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罗某某、赵某某、杨某某、覃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10月2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四名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四名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5年以来,王某某(另案处理)负责经营的浙江省杭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开发出含有赌博性质的车行争霸游戏 “飞叉多人视频百人房”软件,将该软件出售给浙江省瑞安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等多家公司。**公司还开发和运营piupiu软件,在软件上嵌入车行争霸游戏及已出售的下属站点链接,吸引不特定人员在piupiu软件上购买游戏币用于赌博。
2017年5月底开始,林某某、谢某某(已判)作为**公司股东,从**公司购进“飞叉多人视频百人房”软件,并先后于2017年6月、8月设立相约吧、巨星吧平台用于运行上述软件开设网络赌场。2018年1月份**公司从金华公司收购酷爱、布拉格两个平台,并分别更名为玉海楼、海聊吧运营上述软件开设网络赌场。2018年3月底,巨星吧并入玉海楼。2018年4月6日,玉海楼和相约吧并入真实人生公司的红磨坊平台,海聊吧并入**公司的凤凰城平台。上述各平台中均运行含有车行争霸游戏的“飞叉多人视频百人房”软件,且四个平台每个平台下设30-40个直播间,每个直播间有一个代理,赌客进入直播间以游戏币押注的形式进行赌博,具体方式为赌客通过充值换取游戏币,用游戏币在车行争霸游戏内坐庄或者押注,系统根据押注数额及输赢情况按比例抽取头薪,赌客赢取的游戏币可以通过网站代理兑换成人民币。赌客向**公司充值的金额中有30%以上用于在车行争霸游戏上押注。经统计,2017年5月31日至2018年4月17日,赌客充值达33849万元以上,涉案赌资达10154万元以上,每个平台每天抽水2万余元,共计抽水达1440万余元。其中:
被告人覃某某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担任上述巨星吧11888直播间的代理,负责招揽赌博人员、管理主播、为赌博人员提供赌资充值和提现服务等,累计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0000元以上。
被告人罗某某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期间,担任上述相约吧181818直播间的代理,负责招揽赌博人员、管理主播、为赌博人员提供赌资充值和提现服务等,累计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0000元以上。
被告人赵某某于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期间,担任上述巨星吧13333直播间的代理,负责招揽赌博人员、管理主播、为赌博人员提供赌资充值和提现服务等,累计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5000元以上。
被告人杨某某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担任上述巨星吧11166直播间的代理,负责招揽赌博人员、管理主播、为赌博人员提供赌资充值和提现服务等,累计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8000元以上。
被告人覃某某于2020年7月29日在石家庄市**小区被公安民警抓获;被告人罗某某于2020年7月27日在衡阳市南岳区**小区被公安民警抓获;被告人赵某某于2020年7月30日在永城市名牌一条街被公安民警抓获;被告人杨某某于2020年8月28日在成都市成华区交大归谷建设派被公安民警抓获。
案发后,被告人覃某某已退赃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罗某某已退赃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赵某某已退赃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杨某某已退赃人民币80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归案经过、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刑事判决书、户籍信息等;
2.证人证言:证人林某某的证言;
3.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罗某某、赵某某、杨某某、覃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4.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人物辨认笔录;
5. 视频资料、电子数据:工商银行转账记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罗某某、赵某某、杨某某、覃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某、杨某某、覃某某、赵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罗某某、杨某某、覃某某、赵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均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均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瑞安市人民法院
检察官:黄荷
检察官助理:鲍仁雷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
1.被告人罗某某、赵某某、杨某某、覃某某现均被取保候审在家(联系电话分别为:1777349****、1833872****、1810908****、1595552****)。
2.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光盘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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