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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罗某某贩卖毒品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0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双检公诉刑诉〔2019〕91号

被告人罗卫东,男,196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25221969********,汉族,高中文化,农民,现住湖南省双峰县**镇**街**号(户籍所在地湖南省双峰县**镇**村**村民小组)。因犯盗窃罪,1990年12月1日被双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因吸食毒品,2006年至2016年多次被双峰县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又因吸食毒品,2019年2月2日被双峰县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因涉嫌贩卖毒品罪,2019年2月2日被双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7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双峰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双峰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罗卫东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9年3月2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1月,被告人罗卫东多次贩卖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给吸毒人员金某某、黄某某,数量约为7.2克,具体事实如下:

1、2019年1月16日20时许,吸毒人员黄某某联系被告人罗卫东购买毒品,并通过微信转账450元给罗卫东,罗卫东在双峰县二完小学校附近将0.5克甲基苯丙胺和0.1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交给黄某某。

2、2019年1月18日13时许,吸毒人员黄某某联系被告人罗卫东,要求购买毒品,并通过微信转账450元给罗卫东,罗卫东在双峰县二完小学校附近将0.5克甲基苯丙胺和0.1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交给黄某某。

3、2019年1月23日21时许,吸毒人员金某某联系被告人罗卫东,要求购买毒品,并通过微信转账400元给罗卫东,罗卫东在双峰县老一中学校对面将0.5克甲基苯丙胺和0.1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交给金某某。

4、2019年1月24日12时许,吸毒人员黄某某联系被告人罗卫东,要求购买毒品,并通过微信转账450元给罗卫东,罗卫东在双峰县二完小学校附近将0.5克甲基苯丙胺和0.1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交给黄某某。

5、2019年1月25日18时许,吸毒人员金某某联系被告人罗卫东,要求购买毒品,并通过微信转账400元给罗卫东,罗卫东在双峰县老一中学校对面将0.5克甲基苯丙胺和0.1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交给金某某。

6、2019年1月26日15时许,吸毒人员金某某联系被告人罗卫东,要求购买毒品,并通过微信转账400元给罗卫东,罗卫东在双峰县老一中学校对面将0.5克甲基苯丙胺和0.1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交给金某某。

7、2019年1月27日17时许,吸毒人员金某某联系被告人罗卫东,要求购买毒品,并通过微信转账400元给罗卫东,罗卫东在双峰县老一中学校对面将0.5克甲基苯丙胺和0.1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交给金某某。

8、2019年1月28日12时许,吸毒人员黄某某联系被告人罗卫东,要求购买毒品,并通过微信转账450元给罗卫东,罗卫东在双峰县二完小学校附近将0.5克甲基苯丙胺和0.1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交给黄某某。

9、2019年1月30日20时许,吸毒人员黄某某联系被告人罗卫东,要求购买毒品,并通过微信转账450元给罗卫东,罗卫东在双峰县二完小学校附近将0.5克甲基苯丙胺和0.1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交给黄某某。

10、2019年1月30日21时许,吸毒人员金某某联系被告人罗卫东,要求购买毒品,并通过微信转账400元给罗卫东,罗卫东在双峰县老一中学校对面将0.5克甲基苯丙胺和0.1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交给金某某。

11、2019年1月31日11时许,吸毒人员金某某联系被告人罗卫东,要求购买毒品,并通过微信转账400元给罗卫东。罗卫东搭乘赵卫的小车,在双峰县老一中学校对面将0.5克甲基苯丙胺和0.1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交给金某某。

12、2019年1月31日16时许,吸毒人员黄某某联系被告人罗卫东,要求购买毒品,并通过微信转账450元给罗卫东,罗卫东在双峰县二完小学校附近将0.5克甲基苯丙胺和0.1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交给黄某某。

2019年2月1日,双峰县公安局民警在双峰县永丰镇和塘街抓获被告人罗卫东,并在罗卫东处扣押0.05克海洛因。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资料、到案经过、扣押物品清单、微信转账记录、通话详单、现场检测报告等书证;2.辨认笔录、提取笔录;3.证人金某某、黄某某等人的证言;4.被告人罗卫东的供述和辩解;5.视听资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罗卫东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多次予以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七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李艳齐

2019年4月10日

附:

1.被告人罗卫东现羁押在双峰县看守所。

2. 随案移送案卷材料和证据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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