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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缪某某等五人开设赌场案)_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0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苍检公诉刑诉〔2019〕693号 

被告人缪某甲,男,1982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303271982********,汉族,文化程度初中,住浙江省苍南县**镇**村**号。2012年7月25日因贩卖毒品罪被苍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5年7月23日因赌博被苍南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三日,2016年5月16日开设赌场罪被苍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18年6月29日因开设赌场被苍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未执行)。因本案于2019年2月20日被苍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被苍南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叶某甲很,男,198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303271988********,汉族,文化程度小学,住浙江省苍南县**镇**村**号。2016年5月16日因开设赌场罪被苍南县人民法院有期徒刑八个月。因本案于2019年2月24 日被苍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同年3月29日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尧某某,男,1991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103221991********,汉族,文化程度小学,住四川省富顺县**镇**村**号。2011年5月31日因贩卖毒品罪被苍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3年7月23日刑满释放。2015年11月25日因吸毒被苍南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因本案于2019411 日被苍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同年515日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杨某甲,男,198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115261988********,汉族,文化程度初中,住四川省珙县**镇**村**号。2007年9月28日因犯盗窃罪被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6年11月18日因赌博被苍南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因本案于2019年2月25日被苍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同年3月29日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缪某乙,男,197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303271975********,汉族,文化程度初中,住浙江省苍南县**镇**村**号。因本案于2019年4月11 日被苍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同年5月15日被依法逮捕。

本案由苍南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缪某甲、叶某甲很、杨某甲、尧某某、缪某乙涉嫌开设赌场罪罪,于2019年5月2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某某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8、9月开始至2019年1月份,被告人缪某甲、叶某甲很、杨某甲、尧某某伙同张某某(另案处理)、黄某某艮(另案处理)等人在龙港镇民主村**场、钱某某朱家斗村祠堂后面的河边空地等地开设赌场。每场赌博人员有十几至二、三十人,赌场以牌九比大小形式进行赌博,被告人缪某甲占有赌场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被告人叶某甲很、杨某甲、尧某某等人各占赌场百分之十的股份。经查,被告人叶某甲很在赌场帮忙了十多天,被告人尧某某在赌场帮忙了七、八天,被告人杨某乙在赌场帮忙了三、四某某。被告人缪某乙在赌场放高利贷17万余某某。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扣押清单、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刑事处罚决定书、出所登记表、支付宝交易记录及户籍证明; 

2.证人证言:证人缪某丙、陈某甲娜、陈某乙湘、项某某、陈某丙针、翁某某的证言及归案经过说明;

3.被告人的某某与辩解:被告人缪某甲、叶某甲很、杨某甲、尧某某、缪某乙及同案犯张某某的某某与辩解;

4、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检查笔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杨某甲、尧某某、缪某乙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某某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缪某甲、叶某甲很、杨某甲、尧某某、缪某乙开设赌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中,被告人缪某甲系情节严重,均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缪某甲、叶某甲很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故意犯罪,系某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缪某甲、叶某甲很、杨某甲、尧某某、缪某乙归某某能如实供述罪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缪某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某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苍南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黄玲琴

2019年8月9日 

附:

    1.被告人缪某甲现被取保候审(1375882****),被告人叶某甲很、杨某甲、尧某某、缪某乙现羁押在苍南县**。

2.案卷材料和证据3册。

3.《认某某具结书》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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