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管某某、李某某开设赌场案)(公开版)_樟树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0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樟检公诉刑诉〔2020〕201号

被告人管某某,男,199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1241993********,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现住南京市溧水区**村委**村**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0月9日被樟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11月1日被樟树市公安局逮捕,于2020年3月12日被樟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李某某,女,199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308221990********,汉族,中专文化,中国**保险有限公司**分公司销售,户籍所在地: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乡**村**组**号,现租住浙江省杭州市**路**公寓**栋**单元**室。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9月25日被樟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11月1日被樟树市公安局逮捕,于2020年3月12日被樟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樟树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管某某、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2月3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2月3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20年2月13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3月13日第一次补查重报;本院于2020年4月28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5月28日第二次补查重报;本院分别于2020年1月31日、2020年4月14日、2020年6月29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管某某在“大地红”、“金星(后改名法拉利)”、“诺亚舟”、西游记等微信群中进行微信红包赌博活动。被告人管某某邀请被告人李某某等十余个“拉手”组建了一个“拉手团”,由被告人管某某担任“拉手团”团长,专门邀请微信普通玩家进入微信赌博群进行赌博。被告人管某某通过抽取“拉手团”中每个“拉手”名下普通玩家当日流水超5000元的总流水的0.5% 作为提成,共获利40余万元。同时被告人管某某还作为“拉手”邀请了“勇闯天涯(微信号:wxid_byj311orqo6w22)”、“A01鼎好家具批发(微信号:chenyisi002)”、“淡淡烟草味(微信号:qq343377208)”等多人一同参与微信红包赌博活动,并从当日流水超5000元的微信赌博玩家中抽取上述玩家总流水的1% 左右进行获利,共获利约十万余元。

2018年3月至2019年9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在“大地红”、“金星(后改名:法拉利)”、“诺亚舟”等微信群中进行微信红包赌博活动。同时还通过邀请了“乐乐88(微信号:wxid_ty3goz5nccc222)”、“林先生(微信号:wxid_wd26614itzxe22)”、“对子专业(微信号:mimixiong118)”、“同人不同命(微信号:wxid_46926769912)”等多人一同参与微信红包赌博活动,并从当日流水超5000元的微信赌博玩家中抽取上述玩家总流水的1%左右进行获利,共获利约三万多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扣押物品清单;2.受案登记表、立功相关材料、人口信息查询、到案经过说明;3.证人郑某某的证言;4.被害人陈某某、薛某某的陈述;5.被告人管某某、李某某的供述和辩解;6.手机微信聊天记录中微信赌博账单截图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管某某、李某某通过微信在网上开设赌场,抽头渔利累计达三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管某某、李某某系共同犯罪,其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人管某某、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被告人管某某、李某某积极提供线索,协助侦查机关抓捕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现,其行为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樟树市人民法院 

检察官:朱建华

检察官助理:周海斌

2020年7月10

                                   

附件:1.被告人管某某、李某某现被取保候审在家。

2.案卷材料和证据5册。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