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邵检公刑诉〔2020〕197号
被告人章某某,男,198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7811989********,汉族,中专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福建省邵武市**镇**村**庄**号,住邵武市**幢**室。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1月14日被邵武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6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本案由邵武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章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10月2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9月,被告人章某某使用手机通过“闲聊”APP聊天软件,建立一个名为“行运一条龙”聊天群,邀请有意实施赌博行为的人员进入该群组,并指导组员下载“吉祥大菠萝”游戏APP。尔后,章某某又引导组员在“吉祥大菠萝”软件平台上,以摆“十三水”的方式开展赌博活动,同时还对该赌博群进行管理,要求群内参赌人不许赊账,若输家未支付赌资,则由章某某负责追讨或先行垫付。2019年9月至11月间,被告人章某某先后组织了60余人使用该平台开展赌博活动,并从该游戏平台以获取网站代理返点的方式,非法获利达人民币18892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涉案手机;2.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银行卡交易流水、到案经过、户籍证明等书证;3.证人吴某某、杨某甲、张某某、杨某乙、赵某某等人证言;4.被告人章某某的供述和辩解;5.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示意图;6.QQ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章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章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赌博群的方式招揽赌客,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章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从宽处罚。综合建议对被告人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
检察官:张元兴
检察官助理:严紫君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
1.被告人章某某现取保候审于住所,联系电话:1396060****。
2.侦查卷二册、检察卷一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_、电子U盘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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