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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程某某等人开设赌场、诈骗案)_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0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焦山检高新刑诉〔2020〕89号

被告人程某某,男,1992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108221992********,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务农,住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乡***村***街**号。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10月29日被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12月5日经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被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李某某,男,1998年****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108221998********,汉族,初中肄业,务农,住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号。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10月21日被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11月26日经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被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封某甲,男,199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108221996********,汉族,初中肄业,务农,住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乡***村***街**号。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10月24日被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11月26日经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被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封某乙,男,199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108221993********,汉族,小学肄业,务农,住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乡***村***街**号。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10月24日被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11月26日经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被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程某某、李某某、封某甲、封某乙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4月2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以被告人程某某、李某某、封某甲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7月8日向本院补充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4月2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2020年4月27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间,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院于2020年6月11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于2020年7月10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因案情复杂,本院于2020年5月28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开设赌场罪

2018年7月份,被告人程某某与境外的赌博网站“天天彩票”客服联系,由被告人程某某担任该赌博网站的国内总代理,并发展会员接受投注,每1万元下注流水给被告人程某某抽成50元。2018年10月27日以后每1万元下注流水又涨至70元。

2018年7月份,被告人程某某在焦作市山阳区***乡****院内等地租房,雇佣被告人李某某、封某甲等人为客服,通过QQ等方式为该赌博网站发展会员并接受投注。经统计,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被告人程某某从中非法获利共计33840元,涉赌资金5625142.85元;其中:被告人李某某非法获利6000元,被告人封某甲非法获利8000元,二人涉赌资金均为2857142.85元。

(二)诈骗罪

2019年5、6月份,被告人程某某为谋取暴利,通过他人租用虚假赌博网站“久久彩票”平台,让被告人封某甲、李某某、封某乙等人将“天天彩票”网站上的客户以充值错误为由拉到“久久彩票”平台上,或通过QQ、短信等方式推荐客户到“久久彩票”平台上赌博,谎称“久久彩票”是“天天彩票的”附属平台、稳赚不赔等理由,诱骗被害人在“久久彩票”平台上赌博,部分被害人赢利后无法提现。被告人程某某、封某甲等人先后诈骗被害人张某甲、黄某某等8人,诈骗金额共计31000元。所得涉案款项用于被告人程某某、封某甲、李某某、封某乙等人日常消费。

1、2019年6月份,被害人张某甲通过QQ添加“久久彩票”客服,客服推荐其在“久久彩票”上赌博,谎称跟着其指引稳赚,因被害人张某甲在该平台赢利过,遂于2019年6月10日向“久久彩票”客服(李某某支付宝18639148203)充值5000元,充值后很快输完。被害人张某甲被骗5000元。

2、2019年6月4日,被害人黄某某通过QQ添加“久久彩票”客服,客服谎称跟其计划稳赚,同日被害人黄某某向“久久彩票”客服(郭某某支付宝13949291472)先后充值两次共计2000元,赢利后无法提现。2019年6月6日被害人黄某某向“天天彩票”平台扫码充值5000元(封某乙支付宝www.285152410@qq.com),后发现资金未到账,客服以错误充值到了“久久彩票”平台为由,谎称只能在该平台赌博,后被害人黄某某在该平台赢利后申请提现仍无法提现。被害人黄某某被骗7000元。

3、2019年6月18日,被害人张某乙通过百度搜索到“久久彩票”的网页,添加客服微信后,通过微信向客服的微信二维码充值1000元(李某某微信k20980),后赌博输完。被害人张某乙被骗1000元。

4、2019年6月19日,被害人吴某某收到“久久彩票”的推广短信,添加客服的QQ和微信后,客服以充多少送多少为由,诱骗被害人吴某某充值下注,被害人吴某某通过微信向客服充值500元(李某某微信k20980),充值后客服提出帮其代玩,被害人吴某某拒绝,后申请提现无法提现。被害人吴某某被骗500元。

5、2019年6月19日“天天彩票”会员张某丙让客服帮其充值,客服以操作失误为由,将被害人500元充值到“久久彩票”,谎称该平台是“天天彩票”的附属平台。被害人张某丙在“久久彩票”平台上赌博,又先后向该平台充值三次共计9500元(李某某微信k20980),赢利后申请提现无法提现。被害人张某丙被骗10000元。

6、2019年6月份,被害人张某丁通过QQ好友介绍在“久久彩票”平台上赌博,2019年6月24日被害人张某丁通过支付宝向名为“浪子”的商家支付1000元(封某乙支付宝www.285152410@qq.com),后赌博输完。被害人侯志成被骗1000元。

7、2019年5月28日,“天天彩票”会员刘某甲让客服“水沫”(李某某QQ昵称)帮其充值,客服“水沫”以操作失误为由,将被害人刘某甲300元充值到“久久彩票”(封某甲微信hi769888),后赌博输完。2019年6月10日被害人刘某甲再次向“久久彩票”充值4200元(封某乙微信fengweiwang_1314),后申请提现无法提现。被害人刘某甲被骗4500元。

8、2019年6月24日,“天天彩票”会员刘某乙经客服“水沫”(李某某QQ昵称)推荐去“久久彩票”平台赌博,微信充值2000元(李某某微信k20980)。后被害人刘某乙让客服“水沫”登录其账户帮其下注,后赌博输完。被害人刘某乙被骗2000元。

被告人程某某、李某某、封某甲、封某乙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手机、银行卡物证;2、户籍证明、抓获证明等书证;3、证人王某甲、王某乙等人的证言;4、被害人张某甲、黄某某等人的陈述;5、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电子数据。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程某某、李某某、封某甲、封某乙均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被告人程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为境外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情节严重;被告人李某某、封某甲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程某某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程某某、李某某、封某甲、封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程某某、李某某、封某甲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均应当数罪并罚。本案系共同犯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人程某某在诈骗罪和开设赌场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的规定,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封某甲在诈骗罪和开设赌场罪中均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封某乙在诈骗罪中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程某某、李某某、封某甲、封某乙均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官:浮光宝

            李  璐

检察官助理:丁艳敏

2020年8月7日 

附件:

1.被告人程某某、李某某、封某甲、封某乙现均羁押于焦作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9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4份

4.《量刑建议书》4份

5 .涉案款物清单1份

6.视频光盘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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