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沪宝检刑诉〔2020〕118号
被告人祁某某,男,1962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101091962********,汉族,高中文化,已退休,户籍在上海市虹口区**路**弄**号**室。
被告人蒋某某,男,1965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101091965********,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户籍在上海市松江区**路**弄**号**室。
被告人陈某某,男,1961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101091961********,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户籍在上海市**路**弄**号,住本区**镇**路**弄**号**室。
被告人胡某某,男,1967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101091967********,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户籍在上海市虹口区**路**号,住本市杨浦区**路**村**号**室。2014年8月因吸毒行为被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罚款人民币五百元;2015年9月因吸毒行为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行政拘留十日。
被告人崔某某,男,1969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101091969********,汉族,高中文化,在沪务工,户籍在上海市宝山区**村**号**室。
被告人窦某某,男,1963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101091963********,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在上海市虹口区**路**弄**号,住本市虹口区**路**弄**号**室。2006年8月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2000年2月因吸毒行为被强制隔离戒毒三个月;2002年1月因吸毒行为被强制戒毒一个月;2002年因赌博行为行为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罚款人民币一千元;2006年5月因吸毒行为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强制戒毒六个月;2015年7月因吸毒行为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并隔离戒毒二年。
上述六名被告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6月4日由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经本院批准,于同日由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批准逮捕。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祁某某、蒋某某、陈某某、胡某某、崔某某、窦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9月9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均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2月起至案发,被告人祁某某担任赌博网站代理,先后向被告人蒋某某提供了“申博”、“亚星”网络百家乐平台账号及密码。其中祁某某向蒋某某提供的“亚星”平台账号“KKYY315”自2020年5月25日至6月4日的接受投注金额为人民币398,650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2020年5月至案发,被告人蒋某某担任赌博网站代理,在账号“KKYY315”下开设会员账号“KJ3386KJ”,提供给了“大毛头”(另案处理)用于参赌。另蒋某某伙同被告人陈某某共同参与网络百家乐账号“kkyy311”、“kkyy312”、“kkyy2105”、“kkyy513”、“kkyy6060”、“ylgw10015”、“ylgw40040”、“ylgw30015”、“ylgw30020”抽成。二人各抽0.5成。截止案发,上述抽成账号共接受投注3,944,343元。
2020年5月至案发,被告人陈某某担任“亚星”赌博网站代理,向被告人胡某某、崔某某提供了赌博网站账号“zxz5535”、“ka1189ka”、“jk2215jk”、“guang85”等多个账号,并参与上述账号抽成。
2020年5月至案发,被告人崔某某担任“亚星”赌博网站代理,在代理账号“guang85”下发展郑某某、金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参赌,并同被告人胡某某共同参与该账号抽成。截止案发,账号“guang85”共接收投注3,554,582元。
2020年5月至案发,被告人窦某某担任“亚星”赌博网站代理,将其从“大毛头”处获得的赌博网站提供给严某某、李某某(均另案处理),并接收二人投注。截止案发,其提供给李某某的账号“JK2215JK”的投注金额为397,990元。
2020年6月4日,六名被告人被分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基本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证人金某某、郑某某的证言证实,其二人分别从被告人崔某某处获得“亚星”赌博网站账号,用于参与百家乐赌博。
2.证人李某某、严某某的证言证实,其二人分别从被告人窦某某处获得“亚星”赌博网站账号“JK2215JK”、“JA2215JA”,用于参与百家乐赌博。
3.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出具的《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笔录》及《扣押清单》证实,对六名被告人的住所予以搜查并扣押了相关涉案物品。
4.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出具的《电子数据检查工作记录》及六名被告人的微信截图、手机截图证实,六名被告人相互之间或向下家发送账号、对账的记录以及涉案赌博账号码量。
5.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相关参赌人员均已被予以行政处罚。
6.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出具的《办案说明》、《户籍信息》证实,六名被告人的到案经过及前科劣迹。
7.被告人祁某某、蒋某某、陈某某、胡某某、崔某某、窦某某的供述,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上述证据来源及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祁某某、蒋某某、陈某某、胡某某、崔某某、窦某某对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且其中被告人祁某某、陈某某、胡某某、崔某某、窦某某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祁某某、蒋某某、陈某某、胡某某、崔某某、窦某某分别结伙或伙同他人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祁某某、陈某某、胡某某、崔某某、窦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祁某某、蒋某某、陈某某、胡某某、崔某某、窦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审判。
此致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陈丽莉
检察官:郑阁林
2020年10月9日
附件:1.被告人现均羁押于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四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五份
4.《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一份
5.《量刑建议书》六份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
第六十七条 ……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三百零三条……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__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