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瑞检刑诉〔2019〕13967号
被告人王某甲,女,1995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2301231995********,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职业,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依兰县**镇**村**屯。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4月26日被瑞安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瑞安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甲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9月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9月5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5年以来,王某乙(另案处理)负责经营的浙江省杭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开发出含有赌博性质的车行争霸游戏的“飞叉多人视频百人房”软件,将该软件出售给浙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等多家公司供其开设网络赌场。**公司还开发和运营piupiu软件,在软件上嵌入车行争霸游戏及已出售的下属站点链接,吸引不特定人员在piupiu软件上购买游戏币用于赌博。
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期间,陈某某(另案处理)伙同他人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广场**楼**室内相继开设“秋葵”“麦岛”网站;2018年2月以后,陈某某伙同他人将 “秋葵”“麦岛”两个站点合并为“普吉岛”网站,并创办浙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地点迁至温岭市**大道**号**大厦**楼 ,又于2018年3月至4月相继开设“欢乐谷”“聚缘阁”“星光大道”“凤凰城”网站。陈某某通过招募站长、巡管、客服、运营等人员,结伙经营上述网站供人以“车行争霸”游戏进行赌博,并以游戏中抽水、兑换是抽水等方式获利,会员充值额达8660万余元,其中涉案赌资额达4330万余元。其中:
被告人王某甲于2018年3月至同年4月期间,在普吉岛15555直播间内担任代理,负责招揽赌博人员、管理主播、为赌博人员提供赌资充值和提现服务等,累计非法获利人民币3000余元。
被告人王某甲于2019年4月26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甲已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人口信息、电话查询记录、抓获经过、银行交易记录、暂扣款发票等;
2.证人证言:证人陈某某、马某某、刘某某的证言;
3.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王某甲的供述和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甲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瑞安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黄荷
2019年11月18日
附:
1.被告人王某甲现取保候审(联系方式1532661****)。
2.案卷材料和证据1册。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