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书
本案由柳城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甲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2月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2月6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王某甲在柳城县**镇**村自家附近,利用本人手机微信多次接受下家吴某某、王某乙等人的地下六合彩赌博投注单,然后把收到的赌博单报给一个微信昵称叫“姐*”的上家,并从“姐*”处收取一定数额的“水子钱”。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辨认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王继凤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以营利为目的,利用手机微信接受他人地下六合彩赌博投注单,为赌博提供场所,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某甲一年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检察员:陈丽丽
附:
1.被告人王某甲现取保候审在家;
2.案卷材料和证据共计 叁 册;
3.涉案手机壹台、光盘壹张随案移送;
4.《认罪认罚具结书》壹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壹份、《王某甲开设赌场案证据开示清单》壹份;
5.《量刑建议书》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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