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书
被告人王某甲,男,1993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3021993********,汉族,本科文化程度,温州市**局临聘职工,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街道**巷**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2月2日被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刑事拘留,于2020年1月3日被取保候审,因涉嫌赌博罪,于2020年3月11日经本院决定,于同日被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钱某某,男,1988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25021988********,汉族,本科文化程度,务工,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龙泉市**乡**村**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2月4日被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刑事拘留,于2020年1月3日被取保候审,因涉嫌赌博罪,于2020年3月11日经本院决定,于同日被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王某乙(曾用名王某丙),男,1990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3021990********,汉族,本科文化程度,温州市**中心职工,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街道**巷**号**室。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2月2日被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刑事拘留,于2020年1月3日被取保候审,因涉嫌赌博罪,于2020年3月11日经本院决定,于同日被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厉某甲(曾用名厉某乙),男,198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3021989********,汉族,本科文化程度,务工,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街道**街**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2月11日被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取保候审,因涉嫌赌博罪,于2020年3月11日经本院决定,于同日被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陈某某,男,198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3021989********,汉族,本科文化程度,务工,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街道**街**弄**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2月10日被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取保候审,因涉嫌赌博罪,于2020年3月11日经本院决定,于同日被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甲、钱某某、王某乙、厉某甲、陈某某涉嫌赌博罪,于2020年2月2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9月8日至12月1日,被告人王某甲、钱某某、王某乙利用微信组建“83号鱼贩”赌博群,通过“WEPOKER”APP组织朋友潘某甲、李某某、潘某乙等人进行德州扑克赌博,并按1.4%的比例从“底池”中抽取头薪牟利。被告人王某甲、钱某某、王某乙轮流负责记账、结算、开局等。期间,被告人王某甲找来被告人厉某甲、陈某某凑局及拉人参赌,并从自己的获利中分出一半给被告人厉某甲、陈某某平分。经查,上述赌博群赌资至少为人民币1852628.76元,违法所得至少为人民币160303.22元。
2019年12月1日,被告人王某乙因涉嫌吸毒被公安机关调查时,主动供述上述赌博事实;被告人王某甲、钱某某、陈某某、厉某甲分别于2019年12月2日、12月4日、12月10日、12月11日向公安机关投案。2019年12月13日,被告人陈某某、厉某甲各退出违法所得11010.04元;2019年12月26日,被告人王某乙、王某甲家属分别代为退出违法所得44160元、22080元;2019年12月27日,被告人钱某某家属代为退出违法所得4416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 书证:人口基本信息、微信聊天记、微信交易明细、支付宝交易明细、手机备忘录、证据保全清单、扣押清单、追缴物品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手机截图、调取证据清单;
2. 证人证言:证人李某某、潘某乙、潘某甲、王某丁、王某戊、张某某的证言,归案情况说明、情况说明;
3.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王某甲、钱某某、王某乙、厉某甲、陈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4. 辨认等笔录:人员辨认笔录、检查笔录;
5. 电子数据:支付宝交易明细、战绩图。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钱某某、王某乙、厉某甲、陈某某以营利为目的,结伙聚众赌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王某甲、钱某某、王某乙、厉某甲、陈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 致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那法院
检察员:林毅
附:
1.被告人王某甲、钱某某、王某乙、厉某甲、陈某某现取保候审,联系方式13806558****、1588873****、1358741****、1585778****、1775770****。
2.《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各伍份,补充材料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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