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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王某甲、王某乙、仲某某等八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_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0

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三渑检一部刑诉〔2020〕360号 

  

被告人王某甲,男,1997年***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213221997********,汉族,初中,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住沭阳县*******号。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0年8月29日被渑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9月26日经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渑池县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仲某某,男,1997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213221997********,汉族,初中,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住沭阳县**镇**村***组**号。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0年8月29日被渑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9月26日经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渑池县公安局逮捕。

2017年因犯赌博罪被沭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

被告人章某某(微信昵称:恶),男,1997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213221997********,汉族,高中,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住沭阳县**镇**村**组**号。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0年8月27日被渑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9月26日经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渑池县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胡某某,男,199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213221999********,汉族,初中,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住沭阳县**镇***村*组****号。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0年8月21日被渑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9月26日经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渑池县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谢某某(微信昵称:阿金),男,1990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213221990********,汉族,初中,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住沭阳县**镇**村**组**号。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0年8月29日被渑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9月26日经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被渑池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年11月30日经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决定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周某某,男,1998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213221998********,汉族,中专,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住沭阳县**镇****小区**幢*单元***室。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0年8月29日被渑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9月26日经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被渑池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年11月27日经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决定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王某乙,男,1996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213221996********,汉族,初中,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住沭阳县**镇***村*组****号。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0年8月21日被渑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9月26日经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被渑池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年11月27日经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决定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王某丙,男,2000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213222000********,汉族,初中,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住沭阳县**乡**村**组**号。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0年8月29日被渑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9月26日经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被渑池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年11月26日经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决定被取保候审。

本案由三门峡市渑池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甲、仲某某、章某某、胡某某、谢某某、周某某、王某乙、王某丙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0年11月2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11月26日、2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各被告人均同意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7月,被告人王某甲、仲某某因办理成套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用于转移诈骗款而涉嫌诈骗罪被安徽省肥东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后,自2020年7月下旬开始,二人合谋由仲某某通过章某某找到胡某某、谢某某、周某某或自己办理或找他人办理成套的银行卡(成套银行卡指一张手机卡、配套一类银行储蓄卡、开通U盾、银行卡密码和U盾密码按要求统一设置、身份证正反照片),经层层转交给王某甲后出售给原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帮助他人用于网络犯罪转移赃款。

被告人章某某明知仲某某购买成套的银行卡是用于网络犯罪转移赃款的情况下,为获取仲某某承诺的利益,发展胡某某、谢某某、周某某办理或找他人办理成套的银行卡出售给仲某某。

被告人胡某某、谢某某、周某某明知章某某购买成套的银行卡是用于网络犯罪转移赃款的情况下,为牟利,胡某某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成套的农业银行卡并找王某乙、王某丙,谢某某找张某某、史某某(二人被广东警方刑拘),使用各自身份信息,办理成套的银行卡出售给章某某,周某某使用自己身份信息办理成套的农业银行卡出售给章某某。

被告人王某乙、王某丙明知胡某某购买成套的银行卡是用于网络犯罪转移赃款的情况下,为牟利,使用自己身份信息办理成套的农业银行卡出售给胡某某。

2020年7月份以来,各被告人办理的银行卡涉及非法流转诈骗资金4286947.75元。其中王某甲、仲某某、章某某各自对胡某某、周某某、王某乙、王某丙、张某某、史某某提供银行卡转移资金的行为负责,需要负责的资金是4286947.75元,章某某自己没有获利还支付王某甲、仲某某承诺给胡某某、周某某、王某乙、王某丙、张某某、史某某的部分好处费;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转移资金753932.75元,查明有被害人被骗资金239750元,获利800元,并对组织的王某乙、王某丙提供银行卡转移资金的行为负责,需要负责的资金是1963048.75元;谢某某对组织的张某某、史某某提供银行卡转移资金的行为负责,需要负责的资金是1277305元;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转移资金1046594元,查明有被害人被骗资金396557元,获利550元;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转移资金754288元,查明有被害人被骗资金的354089元,获利300元;王某丙农业银行(尾号7079)账户转移资金454828元,查明有被害人被骗资金226260元,获利465元;其他张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7)账户转移资金694073元,查明有被害人被骗资金245519元;史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6)账户转移资金583232元,查明有被害人被骗资金388942元。

王某甲等各被告人的行为致使全国多名被害人被骗资金无法收回。通过涉案银行卡进行反查,现已查明:

1、2020年8月12日,渑池县**乡居民杨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9000元,其中90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2、2020年8月12日,常州市居民蔡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136347元,其中17613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3、2020年8月12日,广州市居民曾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52730元,其中100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4、2020年8月12日,阿拉善盟居民朝格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6000元,其中40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5、2020年8月12日,佛山市居民邓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105000元,其中500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6、2020年8月12日,东莞市居民关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33599元,其中60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7、2020年8月12日,贵港市居民黄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5630元,被骗款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8、2020年8月12日,滁州市居民江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7100元,被骗款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9、2020年8月12日,中山市居民赖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6000元,其中35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10、2020年8月12日,石家庄市居民李某甲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9890元,其中12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11、2020年8月20日,龙泉市居民李某乙在网上贷款时被骗190600元,其中150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12、2020年8月12日,赣州市居民廖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255384元,其中201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13、2020年8月12日,汕尾市居民罗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75350元,其中26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14、2020年8月12日,贵阳市居民宋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10400元,其中20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15、2020年8月12日,南京市居民孙某某平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7500元,其中24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16、2020年8月12日,张家口市居民唐某甲在网上贷款时被骗10500元,其中90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17、2020年8月12日,成都市居民唐某乙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12999元,其中9999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18、2020年8月12日,太原市居民田某某被人以在网上刷单赚佣金的方式诈骗31639元,其中3297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19、2020年8月12日,马鞍山市居民汪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7306元,其中3297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20、2020年8月12日,昆明市居民王某丁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3290元,被骗款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21、2020年8月12日,喀则市居民阳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29000元,其中100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22、2020年8月12日,重庆市居民杨某甲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11402元,其中9702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23、2020年8月12日,西安市居民杨某乙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7200元,其中36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24、2020年8月12日,玉林市居民杨某丙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166378元,其中2233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25、2020年8月12日,重庆市居民张某甲被人以在网上刷单赚佣金的方式诈骗6320元,其中50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26、2020年8月12日,宜居县居民张某乙被人以在网上刷单赚佣金的方式诈骗38885元,其中11588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27、2020年8月12日,东莞市居民钟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48000元,其中280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28、2020年8月12日,佛山市居民朱某某被人以在网上刷单赚佣金的方式诈骗256145元,其中60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29、2020年8月12日,深圳市居民程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48880元,其中78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30、2020年8月12日,灯塔市居民李某甲在网上贷款时被骗70000元,其中300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31、2020年8月12日,淮北市居民代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诈骗15000元,其中150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32、2020年8月12日,蒙山县居民莫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100000元,其中90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33、2020年8月12日,广州市居民冯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31421元,其中2000元进入王某乙农业银行(尾号1478)账户流转。

34、2020年8月6日,阳江市居民曾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6399元,其中1400元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

35、2020年8月6日,昆明市居民陈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16000元,其中10000元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

36、2020年8月6日,泰州市居民丁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34400元,其中30000元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

37、2020年8月6日,晋州市居民龚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140000元,其中20000元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

38、2020年8月6日,贺州市居民黄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13428元,其中13428元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

39、2020年8月6日,乐山市居民蒋某某被人以在网上刷单赚佣金的方式诈骗36362元,其中4999元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其中2899元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40、2020年8月6日,东莞市居民匡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5000元,其中5000元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

41、2020年8月6日,瑞安市居民赖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87000元,其中9000元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

42、2020年8月6日,贵港市居民凌某某在网上被人以消除其贷款征信为由诈骗23700元,其中6200元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其中10000元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43、2020年8月6日,府谷县居民刘某甲在网上被人以消除其学生账户为由诈骗32500元,其中2000元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

44、2020年8月6日,邯郸市居民刘某乙在网上贷款时被骗52500元,其中12500元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

45、2020年8月6日,乐清市居民芦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38200元,其中5000元转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其中12000元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其中16200元进入张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7)账户流转。

46、2020年8月6日,固原市居民马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6000元,其中6000元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

47、2020年8月6日,成都市居民沈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22400元,其中15390元转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

48、2020年8月6日,宿州市居民王某戊在网上贷款时被骗9000元,其中9000元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

49、2020年8月6日,格尔木市居民魏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7525元,其中4600元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其中2925元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50、2020年8月6日,乌兰浩特市居民徐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152100,其中18000元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其中34003元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51、2020年8月6日,东莞市居民姚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15000元,其中10000元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其中5000元进入张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7)账户流转。

52、2020年8月6日,福州市居民詹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53660元,其中9560元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

53、2020年8月6日,苏州市居民张某丙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197742元,其中20000元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其中49980元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54、2020年8月6日,廊坊市居民张某丁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67311元,其中11811元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

55、2020年8月6日,阳江市居民郑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5862元,被骗款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

56、2020年8月6日,杭州市居民周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229998元,其中10000元进入胡某某农业银行(尾号6771)账户流转。

57、2020年8月6日,厦门市居民郭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75000元,其中15000元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58、2020年8月6日,张家港居民蒋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42000元,其中8000元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59、2020年8月6日,青岛市居民焦某某被人以消除软件注册信息为由诈骗56500元,其中25500元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其中16000元进入张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7)账户流转。

60、2020年8月6日,邳州市居民靳某甲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30000元,被骗款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61、2020年8月6日,太原市居民李某丙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12782元,其中10000元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62、2020年8月6日,贺州市居民莫某某被人以消除贷款记录为由诈骗209000元,其中50000元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63、2020年8月6日,海口市居民莫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48000元,其中26000元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64、2020年8月6日,江阴市居民倪某甲在网上贷款时被骗42500元,其中2500元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65、2020年8月6日,苏州市居民倪某乙在网上贷款时骗23000元,其中10000元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66、2020年8月6日,湘潭市居民沈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16602,其中3900元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67、2020年8月6日,寿光市居民孙某某被人以消除贷款记录为由诈骗55978元,其中9000元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68、2020年8月6日,东至县居民王某己在网上贷款时被骗140000元,其中50000元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69、2020年8月6日,南昌市居民王某庚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9999元,被骗款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70、2020年8月6日,阜阳市居民张某戊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9351元,被骗款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71、2020年8月6日,佛山市居民张某己在网上贷款时被骗10000元,其中3000元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72、2020年8月6日,广州市居民周某甲在网上贷款时被骗54500元,其中15000元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73、2020年8月6日,平顶山居民朱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7500元,被骗款进入周某某农业银行(尾号7174)账户流转。

74、2020年8月12日,滁州市居民李某丁在网上被人以消除贷款信息为由诈骗29500元,被骗款进入王某丙农业银行(尾号7079)账户流转。

75、2020年8月12日,贵州市居民李某戊在网上被人以消除贷款信息为由诈骗60375元,其中30000元进入王某丙农业银行(尾号7079)账户流转。

76、2020年8月12日,成都市居民刘某某在网上刷单赚佣金时被骗29505元,其中9798元进入王某丙农业银行(尾号7079)账户流转。

77、2020年8月12日,凌海市王某辛在网上贷款时被骗39000元,其中9000元进入王某丙农业银行(尾号7079)账户流转。

78、2020年8月12日,嘉祥县居民王某壬在网上贷款时被骗289400元,其中25000元进入王某丙农业银行(尾号7079)账户流转。

79、2020年8月12日,西安市居民杨某丁在网上贷款时被骗99000元,其中30000元进入王某丙农业银行(尾号7079)账户流转。

80、2020年8月12日,长沙市居民杨某戊在网上贷款时被骗100600元,其中25562元进入王某丙农业银行(尾号7079)账户流转。

81、2020年8月12日,淳化县居民邹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43000元,其中8000元进入王某丙农业银行(尾号7079)账户流转。

82、2020年8月12日,贵阳市居民陈某甲在网上贷款时被骗70000元,其中30000元进入王某丙农业银行(尾号7079)账户流转。

83、2020年8月12日,福清市居民黄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30000元,其中15000元进入王某丙农业银行(尾号7079)账户流转。

84、2020年8月12日,庐江县居民宛某某在网上刷单赚佣金时被骗76958元,其中14400元进入王某丙农业银行(尾号7079)账户流转。

85、2020年8月6日,南阳市居民(户籍地镇平县**镇)陈某乙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5498元,被骗款进入张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7)账户流转。

86、2020年8月6日,绵阳市居民陈某丙在网上贷款时被骗6500元,其中3000元进入张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7)账户流转。

87、2020年8月6日,富民县居民单某某在网上被人以消除贷款记录为由诈骗45884元,其中27133元进入张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7)账户流转。

88、2020年8月6日,重庆市居民邓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281340元,其中49950元进入张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7)账户流转。

89、2020年8月6日,西宁市居民韩某某在网上被人以消除贷款记录为由诈骗84560元,其中13800元进入张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7)账户流转。

90、2020年8月6日,重庆市居民刘某某在网上被人以消除贷款记录为由诈骗41000,其中35000元进入张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7)账户流转。

91、2020年8月6日,无锡市居民浦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25499元,其中5500元进入张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7)账户流转。

92、2020年8月6日,三明市居民汪某甲在网上贷款时被骗54800元,其中10000元进入张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7)账户流转。

93、2020年8月6日,中山市居民吴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39319.5元,其中19800元进入张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7)账户流转。

94、2020年8月6日,内江市居民向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15000元,其中10000元进入张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7)账户流转。

95、2020年8月6日,岳阳市居民向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19150元,被骗款进入张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7)账户流转。

96、2020年8月6日,昭通市居民袁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32500元,其中2500元进入张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7)账户流转。

97、2020年8月6日,长沙市居民(户籍地陕西省安康市)张某己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6988元,被骗款进入张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7)账户流转。

98、2020年8月6日,上海市居民高某某在网上兼职刷单赚佣金时被骗22868元,其中1499元进入史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6)账户流转。

99、2020年8月6日,临洮县居民何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70000元,其中10000元进入史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6)账户流转。

100、2020年8月6日,佛冈县居民黄某乙在网上贷款时被骗29000元,其中26000元进入史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6)账户流转。

101、2020年8月6日,海伦市居民刘某甲在网上被人以消除贷款记录为由诈骗190601元,其中18000元进入史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6)账户流转。

102、2020年8月6日,杭州市居民刘某乙在网上贷款时被骗187000元,其中3000元进入史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6)账户流转。

103、2020年8月6日,深圳市居民吕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220000元,其中100000元进入史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6)账户流转。

104、2020年8月6日,固始县居民任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8975元,其中3744元进入史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6)账户流转。

105、2020年8月6日,桂林市居民唐某乙在网上被人以消除贷款记录为由诈骗78000元,其中29700元进入史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6)账户流转。

106、2020年8月6日,宜昌县居民田某某在网上被人冒充淘宝客服以购物需要退款为由诈骗71392元,其中49999元进入史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6)账户流转。

107、2020年8月6日,九江市居民万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3000元,被骗款进入史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6)账户流转。

108、2020年8月6日,九江市居民汪某甲在网上刷单赚佣金时被骗618472元,其中89500元进入史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6)账户流转。

109、2020年8月6日,天津市居民王某癸在网上贷款时被骗76000元,其中50000元进入史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6)账户流转。

110、2020年8月6日,海西州居民郇某某在网上贷款时被骗5000元,其中4500元进入史某某农业银行(尾号5876)账户流转。

案发后谢某某、周某某、王某乙、王某丙投案自首,仲某某联系王某甲订立攻守同盟投案后又坦白。在侦查机关谢某某、王某乙、王某丙家属各自退交10000元后,有侦查机关退还被害人杨某甲9000元(第1场)、杨某乙10000元(第79场)、陈某某5498元(第85场)、张某甲5502元(第79场)。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户籍信息、刑事裁定书、抓获经过、到案经过、破案报告、情况说明、银行流水、交易明细、扣押清单、发还清单等;2.证人证言:相关联案件杨某某等110名被害人的陈述、同案其他嫌疑人张某某、史某某的供述;3.涉案各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4.视听资料:讯问视频光盘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各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仲某某、章某某、胡某某、谢某某、周某某、王某乙、王某丙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牟利或提供自己整套的银行卡、或介绍他人提供整套的银行卡经王某甲转交给上线嫌疑人,给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各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涉嫌共同犯罪,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案发后谢某某、周某某、王某乙、王某丙投案自首,仲某某联系王某甲投案后坦白,仲某某有犯罪前科,谢某某、王某乙、王某丙家属各退交10000元后,已有侦查机关退还相关联案件被害人。各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王某甲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仲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章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胡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谢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周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王某乙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王某丙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 致

渑池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杨瑾瑜

2020年12月3日

附件:

1.被告人王某甲、仲某某、章某某、胡某某现羁押于灵宝市看守所;谢某某现取保候审于沭阳县**镇**村**组**号,联系电话1395152****;周某某现取保候审于沭阳县**镇****小区**幢*单元***室,联系电话1776626****;王某乙现取保候审于沭阳县**镇***村*组****号,联系电话1776890****;王某丙现取保候审于沭阳县**乡**村**组**号,联系电话1776816****。

2.案卷材料和证据6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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