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王某某诈骗案)_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0

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于检刑诉〔2019〕460号 

  被告人王某某,男,1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6213219**********,汉族,小学文化,个体,出生地江西省**县,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因涉嫌诈骗罪,经本院批准逮捕,于2019年10月8日被于都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于都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11月2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1月29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15年12月份,谢某某(已判决)找到被告人王某某问其能否物色到女孩子嫁到于都,呆几个月就回来,用这种方式赚钱。王某某便劝说其女友肖某某(在逃)参与,肖某某同意了,之后,谢某某电话联系媒婆温某某要其介绍相亲男方。被害人陈某某随同家属来于都县相亲,经媒人介绍,2017年12月7日,王某某、谢某某等人与陈某某相约在于都县长征广场“日月红酒楼”见面相亲。谢某某假称肖某某是其女儿“谢某某”,与男方商定礼金226000元。当天下午,王某某驾车载着谢某某、肖某某、温某某等人随同男方回到丰城市,按照习俗签订“红单”,陈某某的父亲陈某甲将226000元现金交给王某某、谢某某,此外陈某某家还给了王某某一个2000元的红包。假冒“谢某某”的肖某某在陈某某家住了两天后吵着要回于都县,引起陈某某家属的怀疑,遂在其包里翻出一张名字为肖某某的身份证,肖某某则假称该身份证是借其表姐的,消除了对方怀疑。

2015年12月13日,陈某某等人回到于都县。为规避法律责任,同时想骗回介绍费,谢某某便对陈某某声称媒人介绍费太高,要去找温某某骗回介绍费。在与温某某协商后,嫁娶双方及媒人签订了一份“解除恋爱关系”的协议书并注明:“陈某某及谢某某因性格不合,经双方协商解除恋爱,女方退回男方礼金贰拾贰万陆仟元整(¥226000元整),退回媒人钱贰万肆仟元整(¥24000元整)” 。温某某退回了24000元介绍费给陈某某,陈某某将其中10000元给了肖某某,但谢某某实际并未将226000元归还给陈某某。

2、2017年2月4日,王某某与其女友易某某(均已判决)受被告人王某某邀集,乘坐王某某驾驶的轿车,从广东省东莞市来到江西省于都县**镇汇佳酒店入住,一起商量通过谈婚骗取他人钱财事宜。次日易某某伙同谢某某(已判决)、王某某等人冒充他人身份与一丰城籍男子(身份不详)谈婚并索要高额彩礼,因对方嫌价格过高行骗未果。

2017年2月6日15时许,王某某接到要易某某相亲的电话后,由王某某驾车到酒店接到易某某。在车上谢某某交代易某某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冒充是他与四川籍前妻所生女儿,一直在四川省长大并随母姓,并交代易某某嫁到男方后找机会离开。在县城“一米阳光”奶茶店,谢某某、王某某、易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及其亲属见面相亲达成意向后,刘某某当场包了2620元红包给易某某作为见面礼,并邀请王某某、谢某某等人到刘某某**乡*****组家里吃饭。途中谢某某叫易某某到江西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以便分赃。到达刘某某家后,双方商定礼金180900元。刘某某家人当场支付了50900元礼金给谢某某,约定第二天再付100000元,剩下的礼金等女方户口迁到男方家后再付。2017年2月7日,被害人刘某某再次支付100000元给谢某某,谢某某将应当分给易某某的30000元赃款以“嫁妆”名义给了易某某。易某某将这笔钱和之前的红包款共计32400元存入其江西银行卡中,剩余的钱由谢某某、王某某、王某某瓜分。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红单、户口信息等书证;2.证人温某某、陈某乙、刘某甲、陈某甲等人的证言;3.被害人刘某某、陈某某的陈述;4.同案人及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5.辨认笔录;6.视听资料。

被告人王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假的身份以谈婚论嫁为名,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陈娟

(院印)

2019年12月27日 

附:

  1.被告人王某某现羁押于于都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3册及光盘2张

3.《认罪认罚具结书》1份。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