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王某某职务侵占案)_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0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泸龙检诉刑诉〔2020〕60号

被告人王某某,曾用名余某某,男,198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221011987********,汉族,大专文化,泸州老窖怀旧酒类营销有限公司粤西片区客户经理,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现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路**号**栋**单元**楼**号,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19年7月8日被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7月18日被该局逮捕。

本案由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19年9月1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王某某系泸州老窖怀旧酒类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旧酒公司)粤西片区客户经理,负责公司广东中山、珠海等地包括贵州地区的泸州老窖60版特曲酒销售工作。2018年8月,被告人王某某向不是怀旧酒公司签约客户的在泸州市龙马潭区经营烟酒销售的个体户朱某某、袁某某夫妇宣称:可以帮其纳入公司团购客户获得订购泸州老窖60版特曲酒的优惠,朱某某夫妇只需打款给公司账户由王某某负责订单发货。朱某某夫妇同意购买泸州老窖60版特曲酒,并于2018年9月3日和9月10日往怀旧酒公司对公账户打款共计778940元。

随后被告人王某某以自己负责的片区“赤水市佳诚酒类经营部”的名义,向怀旧酒公司填发销售订货单。怀旧酒公司根据王某某所下的订单,将326件泸州老窖60版特曲酒,交由泸州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物流项目部(以下简称邮政快递)和泸州韵达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快递)承运,并指定货物交于“赤水市佳诚酒类经营部”收货人。被告人王某某利用其怀旧酒公司片区销售负责人和订单创建人的身份,编造客户需要加急派送等理由,私自要求邮政快递和韵达快递改变收货地址更改收货人,其中被告人王某某以“赤水市佳诚酒类经营部”股东“王某某”“张某某”等人的名义分多次在韵达快递送货过程中签字截留201件,以客户要得急就在泸州交货为由,让袁某某到韵达快递公司仓库提走25件,在邮政快递送货过程中以货要得急需要自提为由,让袁某某、廖某某分别在仓库提走了75件和抵扣欠廖某某的50件酒。被告人王某某将截留的酒大部分用于抵扣之前的欠账,最终只交付朱某某夫妇160件酒,还有价值464090元的酒一直没有交付。

2019年5月,朱某某夫妇以未足额收到订购的泸州老窖60版特曲酒为由,将怀旧酒公司起诉到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2019年6月18日被告人王某某主动向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投案,2019年7月18日被告人王某某委托家人将人民币464100元交到公安机关扣押。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王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作为泸州老窖怀旧酒类营销有限公司职员,利用其担任公司片区经理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李沛

2020年3月10日

附:

1.被告人现羁押于泸州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3册。

3.王某某家属退赔的464100元现被公安机关扣押,在泸州市财政局专用账户上。

4.《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