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叶检刑诉〔2018〕81号
被告人王贤厚,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中专文化,农民,身份证号码xxxx,住六安市叶集区洪集镇六口塘村。2018年5月17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六安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2日经本院批准由该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六安市公安局叶集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贤厚涉嫌盗窃罪,于2018年8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16年上半年的一天,王贤厚骑三轮车窜至洪集镇大桥村潘永强家南侧储物间内,盗窃2000条蛇皮口袋、2把电线、3袋水稻。几日后,王贤厚又窜至潘永强家北侧储物间,盗窃潜水泵一台。经六安市叶集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3袋水稻价值351元。
2、2016年8月31日凌晨1时许,王贤厚骑三轮车窜至姚李镇南街张国权门窗店,盗窃2口袋铝合金边角料、1口袋废铁以及1米长左右100斤铝合金。经六安市叶集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200斤铝合金材料价格2400元。
3、2017年5月上旬的一天,王贤厚骑三轮车窜至姚李镇盛世豪庭小区13号楼122、123、124商铺内,盗窃建筑用扣件约150个。几日后,王贤厚再次进入商铺内盗窃扣件约200个。经六安市叶集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扣件价格为1530元。
4、2017年8月23日凌晨2时许,王贤厚骑三轮车窜至姚李镇盛世豪庭小区中汽E家店铺内,盗窃3件高炉家酒典藏窖藏版白酒、3件高炉家典藏珍藏版白酒、13件高炉家典藏迷藏版白酒、5件孔府学酒。经六安市叶集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白酒价格9700元;随后王贤厚又窜至姚李镇盛世豪庭小区6号楼107店铺,盗窃玉米1袋、铁块二十余斤;之后王贤厚又窜至6号楼106店铺,盗窃张元海放在店铺内的电锤、切割机、手电钻、钉锤子及4平方空调用铜芯线。经六安市叶集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电锤等物品总价格为755.5元。
5、2017年8月27日凌晨,王贤厚骑三轮车窜至姚李镇盛世豪庭小区6号楼刘记花甲店内,盗窃2箱临水20年白酒,2箱迎驾20年白酒,1箱迎驾银星白酒,2箱迎驾金星白酒,1箱迎驾槽坊酒,1箱花雕酒,3个九阳牌电磁炉、1卷鞭炮以及6、7瓶散酒。经六安市叶集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物品总价格为5660元。
6、2017年10月7日凌晨,王贤厚骑三轮车窜至姚李镇紫金苑小区4栋106商铺内,盗窃7袋水稻。四日后,王贤厚再次到该商铺内盗窃4袋水稻。同年10月17日、22日凌晨,王贤厚再次进入该商铺内盗窃12袋水稻。经六安市叶集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物品总价格为2318.4元。
7、2017年春季以来,王贤厚骑三轮车窜至姚李镇光华大街海玲蔬果超市内,盗窃二十余箱沙糖桔、200斤柚子、白菜、芋头若干。经六安市叶集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砂糖桔、柚子和塑料箱总价格为4687.5元。
8、2017年9月13日凌晨,王贤厚骑三轮车窜至姚李镇南街好太太厨卫店内,盗窃铝合金型材6根(长6.6米)。经六安市叶集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铝合金型材价格为1209.6元。
9、2017年12月4日凌晨,王贤厚骑三轮车窜至姚李镇紫金苑小区的贤如烟酒超市北侧店铺内,盗窃煤气罐一个。经六安市叶集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煤气罐价格为310元。
10、2018年5月13日上午,王贤厚骑三轮车窜至姚李镇红石桥村采石场配电房内,盗窃100斤钢板、螺丝等物品。当天下午,王贤厚又窜至该配电房,盗窃90余斤钢板。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扣押物品清单等物证;
2、户籍信息等书证;
3、被告人王贤厚的供述与辩解;
4、证人窦尉军等人的证言;
5、被害人潘永强的陈述;
6、六安市叶集区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
7、六安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制作的勘验检查笔录;
8、现场监控视频等视听资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贤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方 磊
2018年9月6日
附:
1.被告人现羁押于六安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3册。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