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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0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鼓检二部刑诉〔2020〕108号

被告人王某某,男,197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29221979********,汉族,大专文化程度,公司职员,户籍地河南省方城县**镇**村**庄**号,现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路**号**座**单元。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3月20日被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5月12日被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8月6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及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5月11日22时许,被告人王某某无驾驶资格酒后驾驶闽******号小车沿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行驶至凤湖新城4区5号楼停车场,先后刮碰闽******、闽******等四辆小车,造成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被告人王某某明知他人报警,留在现场等候处理。民警到现场后,要求被告人王某某配合呼气酒精测试、抽血检验,被告人王某某不予配合。经鉴定,被告人王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69.80mg/100ml,其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赔偿了涉案车辆损失。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鼓楼大队出具的当事人血样提取登记表、强制措施凭证、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信息查询结果单、到案经过、受案登记表、被告人王某某户籍证明、违法犯罪经历查询记录、前科材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涉案车辆维修估价单,涉案赔偿谅解书;

2.证人李某某、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袁某某的证言;

3.被告人王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4.鉴定意见: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乙醇含量司法检验报告书、毒物检验报告书;

5.辨认笔录:被告人王某某对其被查获的现场照片、抽血照片的辨认笔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王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某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某拒绝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某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刑事追究,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本院建议对被告人王某某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本院建议适用速裁程序,请依法判处。

此致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杨素娟

2020年8月13日

附:

1.被告人王某某现取保候审。

2.案卷材料和证据2册。

3.证人、鉴定人名单。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一份。

5.《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主要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__ 

_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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