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沪浦检张江刑诉〔2020〕9199号
被告人王某某,女,1971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101041971********,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在**镇**路**弄**号**室。2020年9月16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拘留,9月18日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三十日,2020年10月21日本院批准并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杜某某,男,1979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101151979********,汉族,高中文化,农民,户籍在**镇道**村**号。2020年9月16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拘留,9月18日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三十日,2020年10月21日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某、杜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12月7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12月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王某某、杜某某同意对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初以来至案发,被告人王某某自通过手机建立微信群,并在“来三上海麻将”APP组建“米小米”好友馆,后将微信群内人员拉入该好友馆内,组织人员并提供房间,让馆内人员以打“百搭”麻将方式进行赌博活动,从中非法获利达177000余元人民币。被告人杜某某自2020年6月下旬以来至案发,在明知被告人王某某开设赌场的情况下,仍积极帮助其收取台费,从中得益,收取台费达20000余元人民币。
2020年9月16日,被告人王某某、杜某某因重大作案嫌疑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1.证人唐某某、薛某某、张某某、杨某某、曹某某、孙某某等人的证言证实,其在被告人王某某开设组织的麻将软件房间中赌博,由赢家支付给被告人王某某台费的事实。
2.微信账单及公安机关清点记录、由微信软件的开发商腾讯公司所属的“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交易明细证明等证实,被告人王某某共计非法获利177000余元。
3.公安机关出具的扣押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证实,公安机关扣押到被告人王某某、杜某某所用的手机共三部以及被告人王某某家属主动退缴的赃款共177000元的事实。
4.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参赌人员被行政处罚的事实。
5.公安机关出具的案发经过证实,本案的案发及被告人王某某、杜某某被抓获到案的情况。
6.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证实,被告人王某某、杜某某的身份情况。
7.被告人王某某、杜某某的供述证实,其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上述证据来源及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王某某、杜某某对指控罪名、指控事实和证据均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杜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软件开设赌场,非法获利17万余元,其中被告人王某某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系共同犯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被告人王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被告人杜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帮助作用,系从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某、杜某某能自愿认罪认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王某某、杜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某某四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杜某某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张勇旦
检察官助理:衡珊
2020年12月10日
附:
1.被告人王某某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被告人杜某某现取保候审于其住处,联系电话1391880****。
2.公安机关侦查卷宗三册
3.《适用速裁程序建议书》一份。
4.《认罪认罚具结书》、《征询值班律师意见函》各二份。
5.随案移送赃证物品清单二份。
6.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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