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灵检刑诉〔2019〕546号
被告人王天涯,男,1986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422241986********,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安徽省灵璧县人,户籍所在地安徽省灵璧县**区**村**组,住灵璧县**镇**安置房**栋**号。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6月4日被灵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7月8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由灵璧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付顺风,男,1986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422241986********,汉族,初中文化,务工,安徽省灵璧县人,住安徽省灵璧县**乡**村**组。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6月4日被灵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7月8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于由灵璧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灵璧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天涯、付顺风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9月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9月11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因需要补充证据于2019年10月8日退回补充侦查,侦查机关经过补充侦查后于2019年11月6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2019年12月2日本案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3日,被告人王天涯租住灵璧县紫金城小区潘丽超市作为办公室,伙同被告人付顺风谎称以下载、注册澳门的博彩娱乐城软件APP比点子大小可以盈利为由吸收李建文等十四名被害人作为代理人,并骗取代理人每人次12000元到15000元不等的代理费,共计骗取255000元代理费。实际上博彩娱乐城APP实际上是被告人王天涯购买所得,被告人王天涯用于博彩娱乐城刷单的王某某、闫某某的银行卡系其骗取所得,对代理人谎称博彩娱乐城赠送的彩金、刷单所得利实际是代理人缴纳的代理费所出,同时王天涯并安排付顺风假装澳门博彩娱乐城的客服为代理人等刷单、提现、转账等。
被告人王天涯、付顺风于2019年6月3日被灵璧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传唤到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手机、银行卡等物证;
2.户籍证明、到案经过等书证;
3.证人李某甲、张某某等人的证言;
4.被害人李某乙、梁某某等人的陈述;
5.被告人王天涯、付顺风的供述与辩解;
6.灵璧县公安局制作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天涯、付顺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255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王丽华
2019年12月17日
附:
1.被告人王天涯、付顺风现被羁押在灵璧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五册。
3.证人、鉴定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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