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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温某某盗窃案)(公开版)_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0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京朝检公诉刑诉〔2020〕2039号

被告人温某某,女,1999年****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2113811999********,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职业,户籍所在地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号楼**单元**室。因涉嫌盗窃罪,于2019年9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9日被取保候审。

本案由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温某某涉嫌盗窃罪,于2020年9月1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温某某于2019年8月16日,在其朋友王某某(女,20岁,辽宁省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苑**号院**号楼**号的住处内,窃取人民币10000元。

被告人温某某于2019年9月24日在北京火车站被民警查获,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被告人温某某的家属已退赔被害人。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书证、被害人陈述、被告人的供述及辩解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温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席瑞冰

检察官助理:刘珮露

2020年9月25日

                                     

附件:

1.被告人温某某现被取保候审;

2.案卷材料3册,证据材料4份;

3.适用速裁程序建议书1份;

4.量刑建议书2份;

5.随案移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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